关于股东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2月2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贸物流”)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华投资”)的告知函, 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月30日收盘,创华投资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1月30日创华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减持了20万股华贸物流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月30日收盘,创华投资累计减持华贸物流股票2,000万股,占华贸物流总股本的5%。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创华投资就股东权益变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后续减持计划
创华投资上市之前投资持有华贸物流的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贸物流
股票代码: 60312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红磡畅通道1号中旅货运物流中心3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华贸物流、上市公司: 指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创华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减持:指从持股比例由10%减至5%的所有或每一次减持行为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Great Sino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中文名称: 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7月22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资本: 港币10,000元
已发行股本: 港币10,000元
注册登记地: 中国香港
住所: 香港九龙红磡畅通道1号中旅货运物流中心3楼
授权代表: 祝兆荣
股东构成:
股东姓名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祝兆荣 | 3,881 | 38.81 |
马传有 | 3,196 | 31.96 |
顾平普 | 1,597 | 15.97 |
刘 宏 | 1,326 | 13.26 |
合计 | 10,000 | 1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董事 | 祝兆荣 | 男 | 中国 | 上海 | 无 |
董事 | 马传有 | 男 | 中国 | 天津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中没有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之前投资持有华贸物流的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减持前(2014年11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贸物流的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月30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出售了华贸物流股票2,000万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贸物流股份数量结余为2,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月30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华贸物流股票2,000万股。其中,2014年11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300万股华贸物流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5%;2014年11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500万股华贸物流的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2014年11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320万股华贸物流的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014年11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180万股华贸物流的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5%;2014年12月18日创华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减持了200万股华贸物流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2014年12月19日创华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减持了480万股华贸物流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2015年1月30日创华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减持了20万股华贸物流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祝兆荣
签署日期: 2015年2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 |
股票简称 | 华贸物流 | 股票代码 | 6031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香港九龙红磡畅通道1号中旅货运物流中心3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增加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贸物流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自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1月30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华贸物流股票2,000万股,减持比例为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祝兆荣
签署日期: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