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
谅解备忘录修改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5-00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
谅解备忘录修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于2014年11月28日签署的二期合作《谅解备忘录》有效期从2015年1月31日延展至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本公司占海太55%股份)与韩国爱思开海力士株式会社(以下简称“SK海力士”)针对二期合作签订《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详见2014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9)。根据该备忘录约定,备忘录将于2015年1月31日失效。
鉴于,SK海力士与海太之间二期合作的正式协议正在协商与讨论过程中,无法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签署。海太经与SK海力士协商,双方于2015年1月30日签订《备忘录修改协议》,同意将备忘录的有效期从2015年1月31日延展至2015年3月31日。
一、《备忘录修改协议》主要内容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2.1条 | 在后工序服务合同届满后,海太继续为 SK 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服务期限为 5 年,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二期合作期限”)。 | 双方承认原来BSA(即“后工序服务合同”)的任期应于2015年6月30日到期。海太应在后工序服务合同的期限届满后五(5)年内,即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为止(“二期合作期限”)继续向SK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 |
第3条 | 双方同意尽全力在 2015 年 1 月 31 日前达成二期合作的正式协议。 | 双方同意尽全力在2015年3月31日前达成二期合作的正式协议。 |
第6条 | 本备忘录有效期限自生效日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有效期限”)。若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能就二期合作签署正式协议的,本备忘录自动失效。本备忘录失效的,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任何一方违反本备忘录第 5 条保密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外。 | 本谅解备忘录有效期限自本谅解备忘录的生效日至2015年3月31日(“有效期限”)。若在有效期限届满为止双方未能就二期合作期限签署正式协议的,本谅解备忘录自动失效。本谅解备忘录失效的,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任何一方违反本谅解备忘录第5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外。 |
除上述条款外,谅解备忘录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备忘录修改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海太与SK海力士双方有较充足的时间协商二期合作正式协议的具体细节,有利于正式协议的达成与签署,有利于保障海太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签署本《备忘录修改协议》后,海太与SK海力士之间二期合作备忘录有效期限将延展至2015年3月31日。若在新的有效期限内双方未能就二期合作签署正式协议的,备忘录自动失效。备忘录失效的,除保密责任外,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司将密切关注海太二期合作正式协议谈判的进展情况,并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