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
    谅解备忘录修改协议的公告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3艘495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的公告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  
    2015年2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4版:信息披露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
    谅解备忘录修改协议的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3艘495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
    谅解备忘录修改协议的公告
    2015-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15-00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

      谅解备忘录修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于2014年11月28日签署的二期合作《谅解备忘录》有效期从2015年1月31日延展至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本公司占海太55%股份)与韩国爱思开海力士株式会社(以下简称“SK海力士”)针对二期合作签订《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详见2014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与SK海力士签订二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9)。根据该备忘录约定,备忘录将于2015年1月31日失效。

    鉴于,SK海力士与海太之间二期合作的正式协议正在协商与讨论过程中,无法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签署。海太经与SK海力士协商,双方于2015年1月30日签订《备忘录修改协议》,同意将备忘录的有效期从2015年1月31日延展至2015年3月31日。

    一、《备忘录修改协议》主要内容

     修改前修改后
    第2.1条在后工序服务合同届满后,海太继续为 SK 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服务期限为 5 年,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二期合作期限”)。双方承认原来BSA(即“后工序服务合同”)的任期应于2015年6月30日到期。海太应在后工序服务合同的期限届满后五(5)年内,即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为止(“二期合作期限”)继续向SK海力士提供后工序服务。
    第3条双方同意尽全力在 2015 年 1 月 31 日前达成二期合作的正式协议。双方同意尽全力在2015年3月31日前达成二期合作的正式协议。
    第6条本备忘录有效期限自生效日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有效期限”)。若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能就二期合作签署正式协议的,本备忘录自动失效。本备忘录失效的,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任何一方违反本备忘录第 5 条保密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外。本谅解备忘录有效期限自本谅解备忘录的生效日至2015年3月31日(“有效期限”)。若在有效期限届满为止双方未能就二期合作期限签署正式协议的,本谅解备忘录自动失效。本谅解备忘录失效的,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任何一方违反本谅解备忘录第5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外。

    除上述条款外,谅解备忘录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备忘录修改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海太与SK海力士双方有较充足的时间协商二期合作正式协议的具体细节,有利于正式协议的达成与签署,有利于保障海太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签署本《备忘录修改协议》后,海太与SK海力士之间二期合作备忘录有效期限将延展至2015年3月31日。若在新的有效期限内双方未能就二期合作签署正式协议的,备忘录自动失效。备忘录失效的,除保密责任外,双方相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司将密切关注海太二期合作正式协议谈判的进展情况,并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