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人民币3,000.00万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5.6%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2月2日,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15004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3,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此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承德中滦公司生产经营支出,贷款期限自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8月1日止,贷款利率为5.6%,贷款期限六个月。公司本次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承德中滦公司向开滦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期限内,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39,8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15,300.00万元,发放委托贷款10,200.00万元,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剩余额度14,300.00万元。
二、委托贷款对象/借款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主要办公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云生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钢”)持有49%的股权(承钢为河北钢铁集团一级子公司。承钢目前以钒钛产品和冶炼、轧制含钒钛低合金钢材为主业,逐步形成从采、选、运到冶、炼、轧、钒完整的钒钢生产体系。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2,805.31万元,负债总额136,736.44万元,净资产76,068.87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94,806.11万元,利润总额7,213.90万元,净利润6,813.59万元。 截至2014年9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5,709.84万元,负债总额114,604.59万元,净资产81,105.25万元,2014年1-9月营业收入实现175,879.10万元,利润总额实现4,913.45万元,净利润4,792.39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181,400.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为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76,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3,400.00万元,为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70,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3,000.00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3,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