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公告
2015-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联合重组事宜的通知》,内容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通知我公司启动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的工作,具体方案待定,我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备查文件
《关于联合重组事宜的通知》中电投资本〔2015〕96号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