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5-00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1亿元节能环保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预计为5.60%,贷款期限预计为1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马鞍山污水”)以其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该项质押于上述贷款到期全部归还偿息时同时取消。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3单元25层08号
法定代表人:朱勇军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551,912,232.26元,负债总额889,227,914.0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40,107,919.73元),净资产2,662,684,318.23元;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9,401,243.35元,净利润146,488,455.37元。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719,084,644.54元,负债总额971,241,938.1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62,775,494.09元),净资产2,747,842,706.41元;201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826,788.82元,净利润78,837,094.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拟向公司提供1亿元节能环保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预计为5.60%,贷款期限预计为1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污水以其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该项质押于上述贷款到期全部归还偿息时同时取消。
上述有关借款协议及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金额、利率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就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以其应收账款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47,000,000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3、公司营业执照。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