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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
    优惠及其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5-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协商,决定自2015年2月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及其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 活动内容

      (一)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1、 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柜台进行基金定投申购的:

      (1) 原定投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

      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2) 原定投申购费率低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仍按原费

      率执行。

      2、 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定投申购的:

      (1)原定投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2) 原定投申购费率低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仍按原费率执行。

      (二)网上申购费率优惠

      1、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网上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2、 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网上申购费率仍按原费率执行。

      三、 重要提示

      1、 本次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内的基金定投申购;因投资者原因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则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 基金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基金定投申购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与普通申购相同,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 本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http://www.xyzq.com.cn

      2、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60366000

      客服中心:400-607-0088

      网址: www.gtsfund.com.cn

      风险提示:

      1、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2、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基金定投业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与普通申购一样,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原则;

      (5)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普通申购费率。

      5、扣款与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6、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网站及客户服务电话、基金份额发售网点等公布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等处查询。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上述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