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600249 证券简称:两面针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本公司关注到2015年2月4日有媒体刊登题为“携手四大战略伙伴 两面针启动复兴战略”的文章,其相关内容为“昨日下午,该公司在广州启动战略复兴,并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众传媒、乐视网、搜狐网四家重量级伙伴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2013-2014年主营牙膏业务取得了连续两年超过40%的市场增长,其中高端中药牙膏消痛系列,更实现同比增长138%”。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本公司特就上述报道所述事宜作出澄清说明如下:
(一)2015年2月3日,公司未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众传媒、乐视网、搜狐网签订任何书面合作协议。近年来,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加大品牌宣传和广告投放力度,以推动两面针品牌牙膏的销售。2013年至今,公司与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股份”)、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的子公司签订广告合同如下:
1、公司与省广股份于2013年11月21日签订《两面针大日化产品及品牌传播代理合同》委托该公司进行大日化产品及品牌传播代理、媒介代理等工作,合同期为12个月(2013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1日),合同金额为229.50万元。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增加至258.90万元,续签合同正在履行中。
2、公司与分众传媒子公司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签订《广告发布合作合同书》委托该公司在南京、成都、武汉、南宁四座城市,通过框架电梯传统平面媒体、楼宇LCD、互动屏套装等媒体发布两面针消痛系列牙膏广告,合同金额649.44万元,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3、公司与分众传媒子公司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委托该公司在2014年11月8日至2015年2月22日间,在成都、武汉、石家庄、广州、北京五座城市,通过框架电梯传统平面媒体,发布两面针系列产品广告,合同金额300.79万元,该合同正在履行中。
目前,公司与乐视网、搜狐网尚未建立直接合作关系。
(二)关于牙膏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显示,母公司2013年度牙膏营业收入7947万元,同比增长3.4%,其中消痛系列牙膏营业收入405万元。
据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牙膏营业收入10726万元,同比增长34.97%,其中消痛系列牙膏营业收入994万元,同比增长145.43%,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醒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公告为准,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