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5-0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前期涨幅达到异常波动标准,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2015年1月30日公司发布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
2、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披露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就中电投集团和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事宜进行了说明。国务院国资委已通知中电投集团启动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的工作,具体方案待定,中电投集团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宜。
4、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书面问询,中电投集团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上海电力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