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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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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实施既定的经营计划,深化改革,推行“一化两式”管理模式,对内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产供销按照订单模式有效执行,同时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费用计划管理和控制,杜绝不合理费用支出,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业绩持续改进;对外深化品牌建设,推出差异化产品,实施有竞争力的促销策略,保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6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1%,利润总额4,6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9.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3%。

    2014 年,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产品知识、服务意识、铺货技巧,优中选优,成立突击队队伍协助公司各办事处做好渠道、餐饮终端的宣传开发以及新品的推广;不定期对公司产品进行回访与调研,把握市场信息,反馈市场需求,更新升级公司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淘汰夕阳产品,适时推出佳隆大众型庆典装鸡粉、太太厨鸡精、佳隆牌番茄酱等新品,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生产线;利用晨卖、产品展列、新品宣传等活动,吸引消费者目光,加深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了解,快速接受公司产品;加大促销力度,通过箱箱有奖、包装袋换产品、奖卡兑换等促销活动,活跃市场销售气氛,提高客户销售热情及积极性,同时合理调整价格体系,避免价格竞争,确保客户销售利润。

    (2)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为了保证产品“鲜、香”等特性,公司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对原有烘干系统、原料投料顺序、高温蒸煮时间、杀菌及灌装温度、水浴杀菌等工艺进行科学的调整与改进;注重生产安全,积极组织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定期对厂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处理安全隐患,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工作场所;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对外加强供应商品质管理以及原料、包材来料检查,对内与技术研发中心共同建立健全品质检测标准,严把生产工序的每一个质量控制关点,实时监控。

    2014年,公司被授予 “全国质量和服务诚信优秀企业”、“21315国家级征信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2014年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第444位”、“中国调味品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自主创新品牌”等荣誉称号。

    (2)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一化两式”管理模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公司的生产、产品质量、材料采购、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梳理优化规范,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实现产品标准化、程序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和理念标准化,使公司各个中心、各个部门的工作环环相扣,紧密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整个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加强订单管理,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以订单为基础,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消除物资呆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加大费用考核,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生产成本和各种耗费,落实绩效考核,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林平涛先生被授予“中国调味品行业最具影响力杰出创业企业家”等荣誉称号,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与副董事长许巧婵女士主创的《“一化两式”管理模式的应用》管理成果被审定为“第二十四届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甘宏民先生被授予“第十届新财富金牌董秘”、2013年度“金治理·上市公司优秀董秘”等荣誉称号。

    (3)品牌方面

    公司充分利用30周年庆典之际,向各地经销商、供应商、专家学者等展示公司先进的生产设备、规范的操作流程、标准化的生产管理,使其对公司的运筹能力、生产能力、研发能力、产品质量等有更深层次的认识,提高公司美誉度、知名度,同时加强与经销商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各大经销商的意见和建议,寻找新的合作契机;重视广告宣传,树立企业形象,通过在人民网广东频道、揭阳广播电视台、普宁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广告以及在普宁广场等购物中心投放广告等方式,缩短与消费者的距离,加深潜在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印象,使其对公司及公司产品具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将佳隆的品牌形象真正融入到消费者心中,增加消费者消费信心。

    报告期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我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0类调味品商品上的“佳隆及图”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市场影响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未来发展需要,科学设岗,明确职责,遵循以岗定薪、按效取酬的薪资分配原则,建立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奖勤罚懒,先进鞭策后进,有效地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公司所有人员始终朝同一个目标努力,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注重人才培养,通过外部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入职培训、技能岗位培训和其他定向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强化员工安全和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生产技能和铺货技巧,同时设立学员奖励基金,鼓励员工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快速地将所学的新知识、新技术,及时地运用到生产经营实践中,有效地指导生产、经营、管理、营销等工作,创造更好的绩效,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七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四项具体准则(以上统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并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信息披露于2014年12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新增合并单位1家,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佳隆投资有限公司”,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

    股票简称佳隆股份股票代码00249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甘宏民许钦鸿
    电话0663-29128160663-2912816
    传真0663-29180110663-2918011
    电子信箱Arkam@139.comjialong2495@163.com

     2014年201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2年
    营业收入(元)306,694,210.20276,019,335.0811.11%274,564,57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391,936.1135,082,271.653.73%48,161,18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8,820,640.7536,221,531.31-20.43%48,702,528.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4,876,849.7799,955,477.96-35.09%52,780,811.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920.12424.03%0.17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920.12424.03%0.17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9%3.28%0.11%4.53%
     2014年末201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2年末
    总资产(元)1,109,593,510.111,111,258,569.45-0.15%1,099,263,49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78,906,377.041,070,572,030.930.78%1,066,522,311.28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2,93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55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林平涛境内自然人21.60%60,760,73245,570,549质押25,000,000
    林长浩境内自然人8.34%23,467,67922,100,759质押22,100,000
    林长青境内自然人8.30%23,338,80622,004,104  
    林长春境内自然人8.05%22,642,65321,481,990  
    许巧婵境内自然人7.57%21,290,07420,467,555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1%2,000,0000  
    陈吉叶境内自然人0.56%1,574,0710  
    汪松波境内自然人0.46%1,281,8560  
    张维旭境内自然人0.39%1,097,2720  
    江伟生境内自然人0.25%711,91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林平涛与许巧婵为夫妻关系,林平涛与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父子关系,许巧婵与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母子关系,林长浩、林长青和林长春为兄弟关系。上述五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1,499,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5%,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