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B16版)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吕永祥、叶祖光分别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会报告”。《201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8、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9、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0、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事项经过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1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14、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15、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1,021,851.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957,977.04元,每股收益0.6016元。截止2014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1,393,353,946.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68,957,999.60元。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4年 | 201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51,021,851.40 | 774,730,022.32 | -3.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3,957,977.04 | 100,849,519.52 | 3.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9,546,807.14 | 76,771,757.82 | 29.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001,639.55 | -20,602,529.23 | 352.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16 | 0.5836 | 3.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016 | 0.5836 | 3.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3% | 9.35% | -0.12% |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93,353,946.38 | 1,228,499,087.43 | 13.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68,957,999.60 | 1,087,768,835.75 | 7.46% |
二、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回顾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13.93亿元,净资产11.84亿元,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61,179,699.17 | 11.57% | 215,687,803.77 | 17.56% | -5.99% | |
应收账款 | 173,109,425.62 | 12.42% | 152,296,882.70 | 12.40% | 0.02% | |
存货 | 291,869,768.40 | 20.95% | 215,101,901.72 | 17.51% | 3.44% | |
固定资产 | 339,100,085.34 | 24.34% | 178,376,800.19 | 14.52% | 9.82% | 公司肝素钠车间、硫酸软骨素技术改造项目及生物医药工业园本期完工转资所致 |
在建工程 | 37,139,461.53 | 2.67% | 138,798,774.80 | 11.30% | -8.63% | 公司肝素钠车间、硫酸软骨素技术改造项目及生物医药工业园本期完工转资所致 |
短期借款 | 97,904,574.28 | 7.03% | 47,528,339.69 | 3.87% | 3.16% | 本期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6%,其中肝素钠实现销售收入3.96亿,较去年同期下降23%;硫酸软骨素实现销售收入2.12亿,较去年同期增加27.09%;因此,肝素钠收入的下降是公司2014年收入下降的主要驱动因素。2014年肝素钠销量下降8.4%,销售价格下降15.94%;2014年硫酸软骨素销量下降4.69%,销售价格增加33.84%。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制药行业 | 750,485,351.39 | 501,301,720.14 | 33.20% | -2.86% | -15.18% | 9.70% |
分产品 | ||||||
肝素钠产品 | 395,524,342.07 | 259,075,001.99 | 34.50% | -23.00% | -35.83% | 13.10% |
硫酸软骨素产品 | 211,970,820.31 | 158,572,959.21 | 25.19% | 27.09% | 18.89% | 5.16% |
制剂产品 | 103,998,663.23 | 50,062,686.05 | 51.86% | 63.83% | 38.49% | 8.8% |
其他产品 | 38,991,525.78 | 33,591,072.89 | 13.85% | 36.15% | 88.89% | -24.05% |
分地区 | ||||||
境外 | 570,515,686.55 | 413,595,294.57 | 27.51% | -11.51% | -19.38% | 7.09% |
境内 | 179,969,664.84 | 87,706,425.57 | 51.27% | 40.73% | 12.40% | 12.28% |
3、费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同比增减(%) |
销售费用 | 36,032,712.39 | 17,795,218.63 | 102.49% |
管理费用 | 88,580,352.70 | 58,972,516.52 | 50.21% |
财务费用 | -768,648.80 | 3,992,538.71 | -119.25% |
1) 销售费用本年比上年增加102.49%,主要系子公司大洋制药调整营销模式,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
2) 管理费用本年比上年增加50.21%,主要系公司加大技术研发以及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增加所致。
3) 财务费用本年比上年下降119.25%,主要系汇兑损益减少所致。
4、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目 | 2014年 | 201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0,952,468.45 | 797,281,800.71 | 4.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8,950,828.90 | 817,884,329.94 | -4.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001,639.55 | -20,602,529.23 | 352.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6,339,483.46 | 289,107,690.48 | 99.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8,795,907.90 | 688,529,668.84 | 2.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456,424.44 | -399,421,978.36 | 66.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5,815,385.97 | 253,624,751.53 | 44.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1,164,537.31 | 236,860,148.85 | 44.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50,848.66 | 16,764,602.68 | 47.0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970,184.20 | -403,248,304.99 | 86.20%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352.4%,主要系本期期末较上期期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99.35%,主要系本年理财活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66.84%,主要系本年理财活动较同期增加、上年收购大洋股权所致。
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44.23%,主要系本年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44.04%,主要系本年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47.04%,主要系本年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天运[2015]审字第90037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57,977.0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36,558.72元,派发现金红利22,809,60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77,375,611.4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0,787,429.73元。其中,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8,243,724.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736,558.72元,派发现金红利22,809,60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65,244,998.6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2,942,564.77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28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5,92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并)314,867,429.73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增长相匹配,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65,916,986.37 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300,733,049.18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8,252,483.13 元,扣除超募账户管理费1,867.54 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0,963,473.31 元。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项 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02,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62,637,106.73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39,362,893.27 |
减: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 65,916,986.37 |
2、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 300,733,049.18 |
3、超募资金偿还贷款 | 10,000,000.00 |
4、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0.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 28,252,483.13 |
减:超募账户管理费 | 1,867.5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30,963,473.3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账户管理费 | 合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 535902012510602 | 0.00 | 2,202,332.08 | 40.00 | 2,202,292.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 214315070505 | 0.00 | 446,583.24 | 1,768.42 | 444,814.8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378010100100189437 | 0.00 | 740,432.78 | 57.12 | 740,375.66 |
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 38080188000091269 | 44,775,278.40 | 4,842,961.68 | 49,618,240.0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 | 535902012510508 | 136,640,135.23 | 12,736,090.76 | 149,376,225.9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 | 535902012510707 | 0.00 | 2,320,285.18 | 2.00 | 2,320,283.1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 227315668714 | 21,297,444.09 | 4,963,797.41 | 26,261,241.50 | |
合计 | 202,712,857.72 | 28,252,483.13 | 1,867.54 | 230,963,473.3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2年6月18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2年7月24日,针对公司“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实施,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备注 |
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 | 4,343.21 | 6,363.66 | 144.35 | 6,363.66 | 100% | ※1 |
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 | 13,892.05 | 13,892.05 | 24.02 | 228.04 | 1.64% | |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 4,477.53 | 4,477.53 | 0 | 0 | 0% | ※2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712.79 | 24,733.24 | 168.37 | 6,591.70 |
※1、2012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建筑面积由6,400 平方米调整至11,816 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2,020.45 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新增合成药物研究室及增加研发项目预留面积的建设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2、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6,7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4,203.05 万元、自筹资金2,496.95 万元)用于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的股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2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65.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77.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928.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77.5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477.5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 | 否 | 4,343.21 | 6,363.66 | 144.35 | 6,363.66 | 100% | 2013年09月30日 | - | - | 否 | ||||
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 | 否 | 13,892.05 | 13,892.05 | 24.02 | 228.04 | 1.64% | 2015年09月30日 | - | - | 否 | ||||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 是 | 4,477.53 | 4,477.53 | 0 | 0 | 0% | -- | - | - | 是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712.79 | 24,733.24 | 168.37 | 6,591.7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一期 | 否 | 18,000 | 18,000 | 2,496.64 | 15,870.26 | 88.17% | 2014年01月31日 | -1400.35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1,000 | 1,000 | 1,000 | 1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000 | 6,000 | 6,000 | 100% | - | - | - | - | |||||
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股权 | 14,203.05 | 14,203.05 | 14,203.05 | 100% | 1563.10 | 是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9,203.05 | 39,203.05 | 2,496.64 | 37,073.31 | - | - | - | - | - | |||||
合计 | 61,915.84 | 63,936.29 | 2,665.01 | 43,665.01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5年9月30日。具体原因如下:“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计划通过提高生产能力来解决公司原有的产能瓶颈问题。但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以及肝素行业竞争激烈的影响,公司下游领域需求全面回升尚需时日。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固定资产增加带来的折旧费用上升,影响公司整体收益,并结合公司的市场开拓情况,公司采取谨慎原则, 将该项目延期至2015年9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终止了公司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具体原因如下:药品级及高规格食品级硫酸软骨素近几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解决短期产能瓶颈,公司对现有软骨素车间进行了一定改造,一定幅度增加了药品级软骨素的产能,目前公司硫酸软骨素产品的产能已经完全能够满足公司客户订单的需要,如果继续投入资金扩大募投项目的生产规模,会造成该项目的现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为防止出现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拟终止“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的实施,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该项目终止后,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6,7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4,203.05 万元、自筹资金2,496.95 万元)用于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的股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洋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5、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办理融资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为一年;
6、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人民币陆亿元整以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8、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9、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蓬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10、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2015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拾肆亿玖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3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深证上[2014]318号)等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一条为维护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 第一条为维护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
2 | 股东大会一般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电话会议、通讯表决或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等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股东大会一般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网络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如电话会议、通讯表决或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等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将按网络投票系统服务机构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3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4 | 第五十一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第五十一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5 | 第五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天运在担任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天运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7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3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深证上[2014]318号)等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将按网络投票系统服务机构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本章程的规定,采用网络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将按网络投票系统服务机构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2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3 |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4 | 第九十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第九十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
5 |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