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5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 | 否 | 4,343.21 | 6,363.66 | 144.35 | 6,363.66 | 100% |
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 | 否 | 13,892.05 | 13,892.05 | 24.02 | 228.04 | 1.64% |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 终止(详见注1) | 4,477.53 | 4,477.53 | 0 | 0 | 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712.79 | 24,733.24 | 168.37 | 6,591.70 | -- |
注1: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203.05万元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前述募投项目(即“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和“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
(一)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采购部门或募投项目其他相关建设部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需要,与供应商洽谈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签订相关购销合同或协议;
2、确定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后,采购部门或募投项目其他相关建设部门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时,必须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申请表”,履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后,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安排支付;
3、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每月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置换募集资金台账”并报送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每月月末报保荐代表人审核(若当月累计金额每达1,000万元而未到月末时,应即时报保荐代表人审核),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北方制药财务部门或公司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书面置换申请;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北方制药或公司一般银行账户;
5、公司采购部门或募投项目其他相关建设部门和财务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在申请、审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6、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物资、设备款项或其他募投项目用款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支付金额及募集资金已置换的金额。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于公司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在到期前可背书用于支付原材料或设备采购款,减少现金支出。由于公司目前在建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若按照商业惯例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在建工程款或设备采购款,将有助于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诚药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东诚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东诚药业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东诚药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5号”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00元。截至2012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0,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637,10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362,893.27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2年5月1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字【2012】12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 | 否 | 4,343.21 | 6,363.66 | 144.35 | 6,363.66 | 100% |
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 | 否 | 13,892.05 | 13,892.05 | 24.02 | 228.04 | 1.64% |
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 | 终止(详见注1) | 4,477.53 | 4,477.53 | 0 | 0 | 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712.79 | 24,733.24 | 168.37 | 6,591.70 | -- |
注1: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并于2014年9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36.29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年处理32吨粗品肝素钠项目”、“年产50吨硫酸软骨素项目”和“研发中心及质检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2,712.79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超募资金41,223.5万元。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2012年7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事项。
2012年6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归还了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2012年7月10日,公司将超募资金1.8亿元增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专项用于“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的建设。
2012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020.45万元补充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质检项目”的资金缺口。
201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203.05万元收购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80%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096.35万元,其中:7,302.60万元为公司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剩余15,793.75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等因素陆续投入,因此造成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需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设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七)本次投资银行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前二十四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和光大银行签订了了2013101041046号《结构性存款合同》,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收回本息。
(二)公司于2013年7月2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59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51359 )”,该产品已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收回本息。
(三)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3日到期收回本息。
(四)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厦门国际购买“厦门国际银行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019期”,该产品已于2013年11月14日到期收回本息。
(五)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厦门国际购买“厦门国际银行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020期”,该产品已于2013年12月19日到期收回本息。
(六)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烟台北方制药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厦门国际购买“厦门国际银行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021期”,该产品已于2013年10月22日到期收回本息。
(七)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购买了厦门国际“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31692期,该产品已于2014年4月2日到期收回本息。
(八)公司于2014年1月9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购买光大银行 “2014年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统发产品3 ”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2014年7月10日到期收回本息。
(九)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在厦门国际开展名称为“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4545期的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6月19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6月23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一)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和2014年7月4日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171.12万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二)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和2014年7月11日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159.15万在招商银行购买了两笔理财产品,其中一笔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0月15日到期,另一笔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月9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三)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5,000万元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9月17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四)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0月24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五)2014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招商银行E家平台,使用人民币1,211.88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9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六)2014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招商银行E家平台,使用人民币1,977.58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26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七)2014年10月1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招商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10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八)2014年10月2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21日到期收回本息。
(十九)2014年10月2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4年12月20日到期收回本息。
(二十)2014年10月2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4日到期收回本息。
(二十一)2014年12月1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16日到期收回本息。
(二十二)2014年12月2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5年1月25日到期收回本息。
(二十三)2015年1月16日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将于2015年4月17日到期。
(二十四)2015年1月2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3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将于2015年4月21日到期。
(二十五)2015年1月28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将于2015年3月2日到期。
(二十六)2015年1月2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在厦门国际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将于2015年7月28日到期。
(二十七)2015年2月2日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将于2015年4月2日到期。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2、由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较大、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实施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程序完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意见同意上述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购买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5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18日下午3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5:00至2015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说明:该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9、《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会议上宣读《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关于上述议案的公告详见2015年2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5年3月16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白星华 刘晓杰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75 | 东诚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75;
(3)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议案1,
具体情况如下: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投票简称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东诚投票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东诚投票 | 1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东诚投票 | 2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东诚投票 | 3 | 《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
东诚投票 | 4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东诚投票 | 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5.00 |
东诚投票 | 6 | 《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
东诚投票 | 7 |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东诚投票 | 8 |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8.00 |
东诚投票 | 9 |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 9.00 |
东诚投票 | 10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10.00 |
东诚投票 | 1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11.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5:00至2015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 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六、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6371119
电子邮箱:stock@dcb-group.com
联系人:白星华 刘晓杰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4 |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6 | 《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 |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 |||
8 |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
9 | 《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 |||
10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1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5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5年3月1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2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2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兆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2014年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4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14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4年4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4年8月19日《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 10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201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财务负责人朱春萍女士、独立董事吕永祥先生、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保荐代表人阙雯磊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