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5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千方科技对外投资设立北京千方车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千方车信)》。
2、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将授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在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的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委托贷款等;
2、决定并处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的相关银行业务。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设立北京千方车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车信”),进一步拓展电子车牌领域的业务。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得到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出资人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比 |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2000 | 100% |
合计 | 2000 | 100% |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车信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山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电子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系统维护;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许可项目除外);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范围,最终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公司主要是承担汽车电子标识(通常称为“电子车牌”)的整体解决方案、投资、建设及运营业务。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智能交通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在智能交通领域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并拥有成熟的运营管理、服务经验,为未来智慧交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汽车电子标识是近年来中国未来交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是车联网产业发展的基础之一,是公司在现有的业务领域基础上的延伸和壮大。本次对外投资是利用前沿技术对智慧交通业务的战略性布局,有利于推动新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综合智能交通领域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吸引智慧交通领域的高端人才,不断优化的创新体系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环境,努力促进政府、企业、科研院校等多方合作,共同打造面向全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共同引领我国智慧交通产业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成立后在业务拓展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0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将以现场交流方式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方式:以座谈会方式现场接待;
二、接待时间:下午15:00-17:00;
三、接待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
四、接待人员: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管或相关人员;
五、2015年度投资者接待日具体如下:3月10日、5月5日、7月7日、9月8日、11月10日;
上述投资者接待日如处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披露敏感期内,按有关规定公司将不安排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与配合。
六、预约登记:请来访进行现场交流的投资者在“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进行接待登记报名。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康提女士
联系电话:010-61959518
七、注意事项:
1、请来访个人投资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将对上述文件的复印件进行存档,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上述内容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另行安排。除上述日期外,公司还将根据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不定期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