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公告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5-00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发火[2015]31号),同意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并由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负责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确定为2014年10月27日。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曾于2008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2008年-2010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2011年-2013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3年(2014年-2016 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业绩预告及相关公告采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之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32号的公司公告)。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到本公告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2014年8月7日归还3,000万元,2015年2月4日归还4,000万元),同时及时通知公司保荐代表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7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068号、2014-069号公告。
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7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75、2014-078、2014-080);2014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1日公司继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84、2014-085、2014-088、2014-090、2014-091、2015-001、2015-003、2015-004);2015年1月2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2015年1月30日公司继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努力推进中。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事宜,交易双方已初步达成重组框架方案,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目前正对标的公司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方案设计等工作。公司将争取按照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延期复牌公告》中预计时间披露相关文件并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