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及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及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003003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5年2月16日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5年2月16日 | |
恢复申购日 | 2015年2月25日 | |
恢复转换转入日 | 2015年2月25日 | |
暂停及恢复申购、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94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后限制申购业务的日期、金额及原因说明 | 限制申购业务起始日 | 2015年2月25日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 1000 | |
限制申购业务的原因说明 | 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
注: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17日,本公司将暂停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2015年2月16日15:00前,投资者仍可在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的相关要求。2015年2月16日15:00至2015年2月17日,本公司将暂停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5年2月25日起,本基金将继续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进行限制,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中“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投资者在2015年2月17日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2月25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及转换转出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具体业务处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六日
关于华夏货币市场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及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夏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288101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5年2月16日 |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5年2月16日 | ||
恢复申购日 | 2015年2月25日 | ||
恢复转换转入日 | 2015年2月25日 | ||
暂停及恢复申购、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94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288101 | 288201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 是 | 是 | |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后限制申购业务的日期、金额及原因说明 | 限制申购业务起始日 | 2015年2月25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 华夏货币A | 华夏货币B | |
5000 | 5000 | ||
限制申购业务的原因说明 | 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5年2月25日起,华夏货币将继续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进行限制,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如单日累计申购华夏货币A或华夏货币B金额超过5000万元,华夏货币A或华夏货币B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中“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投资者在2015年2月17日赎回及转换转出华夏货币的份额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2月25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及转换转出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