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5-00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5 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14年11月27日,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其中,对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约定:“双方同意并确认,自交易基准日(含当日)起至重组交割日(含当日)止,目标公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乙方(市北集团)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乙方(市北集团)承担”。
本次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主要是将过渡期间损益归属修订为:“双方同意并确认,自交易基准日(含当日)起至重组交割日(含当日)止,目标公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甲方(上市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乙方(市北集团)承担”。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市北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明年先生、周群女士、张弛先生、张羽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