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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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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属子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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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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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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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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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并实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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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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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5-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5-011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9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发生了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涉及的西藏圣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地汽车公司”或“该公司”)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8月12日、201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就此事项发布了公告(2014—024号)、(2014—041号)。日前,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圣地汽车公司及该公司法人欧阳旭先生、本公司总经理苏平先生收到了西藏自治区安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藏)安监管罚(20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藏)安监管罚(2015)1号、2号】。

      2014年8月9日,(圣地汽车公司的)藏AL1869大客车沿318国道从日喀则市驶往拉萨市。当车辆行驶至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4740公里237米处左转弯下坡路段,与对向行驶的违法越过道路中心线的车辆相撞,藏AL1869大客车随后向右前方与路侧波型防护栏刮擦并撞断护栏后,仰翻坠落至11米深的山崖,客车顶部坠地后受挤压严重变形,导致车内42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的发生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西藏自治区安监局依据《国务院关于西藏拉萨“8.0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决定给予圣地汽车公司伍佰万元整的经济处罚。圣地汽车公司法人欧阳旭先生、本公司总经理苏平先生亦收到了西藏自治区安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欧阳旭、苏平处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稳定,治理运行有序。圣地汽车公司为本公司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独立承担相关责任。经征得公司审计会计师意见,根据会计准则,上述处罚应计入2014年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