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2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披露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由2,000万元至2,400万元调整为亏损28,000万元至35,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受2013年收购的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业绩承诺未达预期和触摸屏市场份额萎缩的影响,你公司拟对商誉、相关固定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23,000万元至29,000万元、3,500万元至4,500万元、1,500万元。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结合业绩承诺未达预期和触摸屏市场份额萎缩的原因谨慎对待减值的会计处理,及时披露相关方利润补偿的进展,切实制定雅视科技未来经营计划,争取未来实现业绩承诺,保护投资者权益。
同时,提醒你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如下:
1、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预报及其修正》的要求进行披露。
2、公司此次拟计提资产减值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为审慎起见,公司将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就资产减值事项出具评估报告,后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就该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公司与雅视科技原股东林萌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若雅视科技未实现其承诺的盈利目标,林萌等人将以现金或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公司将根据审计机构对雅视科技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审计结果确定补偿金额,并及时披露相关方实施利润补偿的进展情况。
4、公司将积极组织管理层制定雅视科技未来经营计划,并加强与雅视科技的资源整合,争取未来实现业绩承诺,保护投资者权益。
5、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