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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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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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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5-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24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或“乙方”)与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近日完成了《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签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

      公司名称: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40室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甲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负责基金的设立、筹资、募集和管理运作。

      为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乙方以其所拥有的投资基金管理、投融资运作、金融产品设计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项目资源为依托,为基金提供基金组建方案、拟投项目推介、基金产品设计、投后管理等服务。

      2、乙方负责基金劣后级份额的募集和认缴出资,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签署确定。

      3、甲方在认可基金整体运作架构、投资标的和风险控制后再行决定是否参与,若甲方参与,则负责基金优先级份额的募集和认缴出资等。

      4、拟发行基金规模暂定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经验、特长及资源优势,有助于公司在生态产业等领域成功投资优质项目,以更好为基金公司下一阶段的业务拓展提供保障;

      (二)本协议是基金公司业务发展的又一进展,提升公司自身的投资能力,并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助力公司实现生态全产业链的整合覆盖,有利于“二次创业”战略的稳步推进;

      (三)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因此本协议是否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涉及的拟发行基金总规模为预估数,具体基金方案、投资比例等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基金最终规模、投资比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合作需签署具体业务协议,并以双方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内容为准,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投资领域、投资进度、市场前景、投资收益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有关办理股权质押和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何巧女女士质押相关情况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5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8,0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13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3.77%。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5年1月23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7,25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23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1.71%。

      (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5年1月30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6,0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月29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59%。

      二、何巧女女士解除质押相关情况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4年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6,420,362股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个人投资。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6,420,362股变为24,630,543股。

      2015年1月21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24,630,543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44%。

      (二)中原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3年6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5,000,000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个人投资。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6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

      2013年7月16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6,250,000股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剩余18,750,000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8,750,000股变为28,125,000股)。

      2014年4月4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1,5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质押期自2014年4月4日起至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500,000股变为2,25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7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

      2015年1月12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0,250,000股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剩余10,125,000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2015年1月22日,何巧女将上述质押剩余的10,125,000股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1.00%。

      (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4年1月28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00,000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6,500,000股变为24,750,000股。

      2015年1月27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24,750,000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45%。

      (四)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解质押相关情况

      2014年12月8日,何巧女女士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保证“山东信托—恒赢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正常运作。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月1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2015年2月5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的15,000,000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1.49%。

      截至本公告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486,258,09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44%,其中累计已质押股份390,676,1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73%。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