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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2015-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ST南钢 编号:临2015—021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南债暂停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2月10日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南钢股份;股票代码为:60028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南钢”恢复为“南钢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82”;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2月10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5>00040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58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8.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2015年1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2日起停牌。

      2015年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5年2月10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9日继续停牌一天,2月10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四、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ST南钢 编号:临2015—022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南债暂停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2年、2013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30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15年1月31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58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8.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5年1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2日起停牌。

      2015年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9日继续停牌一天,2月10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