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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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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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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2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2月7日下午2: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徐波、吴志良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与记名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4,192.82万元,同比增长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1.82万元,同比增长1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263.60万元,同比增长35.63%;资产总额282,701.45万元,同比增长10.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1,702.40万元,同比增长2.2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的“一、概述”至“八、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15-003)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详细内容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公司指定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8号《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合并报表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9,518,210.61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5,611,435.45元;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045,124.4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6,037,030.20元,本年度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512.44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257,642.16元。

    鉴于回报股东的原则,董事会决定拟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12,7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如下:

    姓名职务2014年薪酬(万元)
    吴子文董事长;总经理33.40
    吴志良董事;副总经理31.05
    黄学诚董事;副总经理28.16
    徐波董事6.00
    郑育青副总经理26.49
    何爱平财务总监22.66
    钟柏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3.27
    陈大勇独立董事6.00
    何少平独立董事6.00
    汤韵独立董事6.00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2014年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2015年年度目标来确定2015年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50号)。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展开,覆盖了公司各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出具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9号)。

    详细内容已于2015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5-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的《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5-008)。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学诚作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14年经审计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自授予至今,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各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相应已授予股票期权,并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的《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编号:2015-009)。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的《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编号:2015-014)。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14:5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2月10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4、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15-003)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8号)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9号)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50号)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4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25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形式的融资,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亦可对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5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有效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折合人民币)的金融机构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保证担保可分次申请;2、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控股子公司(含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各项相关文件;3、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工业区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钢结构工程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及服务;彩色钢板、钢构件、电动卷门等配套产品制造及服务;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车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75%、25%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29,161.91万元,总资产81,388.22万元,资产负债率64.17%,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66,347.27万元、净利润3,585.64万元。

    2、厦门日上钢圈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同辉路888号

    法人代表:吴丽珠

    注册资本:1,42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农工车的钢制车轮、铝制车轮、模具、夹具、盘式制动器总成及其他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51.04%、48.96%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12,523.97万元,总资产18,437.40万元,资产负债率34.38%,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6,354.87万元、净利润-424.76万元。

    3、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二环南路199号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1,16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用钢圈、铝圈、模具、盘式制动器总成及其相关零部件的制造。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上香港分别持有其75%、25%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27,691.88万元,总资产35,433.90万元,资产负债率21.85%,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1,477.55万元、净利润461.93万元。

    4、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

    法人代表:吴子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轮圈,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零售汽车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建筑钢结构工程系统,制造彩色钢板、钢构件、电动卷门等配套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技术除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42,426.18万元,总资产51,449.86万元,资产负债率17.54%,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2,201.12万元、净利润267.21万元。

    5、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特种设备除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10,752.31万元,总资产48,748.09万元,资产负债率77.94%,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5,486.08万元、净利润-78.1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11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可分次申请,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控股子公司(含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其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2月6日,公司所有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4,000万元,实际使用44,962万元。本次公司在有效期内拟为控股子公司(含在有效期内新成立的100%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21,702.40万元的90.3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6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提请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7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5年3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子文先生、独立董事何少平先生、财务负责人何爱平先生、董事会秘书钟柏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8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核算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在利润表中,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告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施行日之前的公允价值计量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作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本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企业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8、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9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及部分已

    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4年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部分激对象离职而注销相应的期权份额。本次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157.05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公司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45.21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203人。根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等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4年5月2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

    2、2014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已确认对《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7月15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4、2014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会议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4年7月16日,并于2014年7月17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5、2014年7月30日完成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事项》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日上JLC1,期权代码:037663,股票期权授予日:2014年7月16日。行权价:8.55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调整、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因公司权益分派对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01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12,720,000.00元,2014年7月18日已进行权益派发。2015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000,0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12,720,000.00元。《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实施后,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期权行权价格由原8.55元/股调整为8.43元/股。

    2、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1)因2014年度公司考核业绩不达标而注销的股票期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48号),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34,192.82元,与2013年度营业收入122,958.51万元相比增长9.14%,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利润为32,635,992.36元,与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06.24万元相比增长35.63%;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3、公司达到业绩条件”,以2013年度业绩指标为基数,201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13年度的130.00%,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2013年度的170.00%,因此,本公司2014年度业绩不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不能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共147.95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

    自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至今,朱继林、李嘉、曾宪宏、张志刚、蔡美丹、罗廷松、官小琴、马玉波、何治军、顾明亮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外象人因各种原因离职,根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等事项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上10人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涉及股票期权份数9.1万份,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将由公司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57.05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注销后公司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45.21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203人。

    调整及注销后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见下表:

    序号姓名职务授权额度

    (万份)

    占授权总量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名)
    1黄学诚董事、副总经理7.001.76%0.03%
    2郑育青副总经理7.001.76%0.03%
    3何爱平财务总监7.001.76%0.03%
    4钟柏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201.06%0.02%
    二、中层、核心技术(业务)及其他人员(199名)320.0180.65%1.51%
    小计345.2186.86%1.63%
    预留股票期权51.6013.14%0.24%
    合计共203名396.81100.00%1.87%

    三、本次股票期权调整、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关于符合注销条件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4年经审计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自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至今,朱继林、李嘉、曾宪宏、张志刚、蔡美丹、罗廷松、官小琴、马玉波、何治军、顾明亮等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公司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份额及调整激励对象人数。

    上述股票期权数量的注销及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符合注销条件的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六、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注销登记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0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时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9.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下转B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