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0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接到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长郑渝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郑渝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推选新任董事长。公司对郑渝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0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002628)将于2015年2月10日开市起复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接到公司董事长郑渝力先生家属通知,郑渝力先生个人因涉嫌行贿,被检察机关批准采取强制措施。
郑渝力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在公司管理层未担任职务,不参与日常生产经营。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0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下午2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6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伍和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郑渝力先生近期辞职,为保障董事会职责的有效履行,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推选周维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增补周维刚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周维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选举周维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投票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郭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就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郭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5年3月3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15年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投票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郭皓先生简历
郭皓,中国国籍,生于1986年8月,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桥梁公司副经理。2013年9月任公司桥梁分公司副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桥梁公司副经理。郭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渝力先生之女婿,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0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3月0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3月02日—2015年03月0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3月0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3月02日下午3:00至2014年03月0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02月2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受托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持其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授权及该授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2日的上午9:30—12:00,下午1:30-4: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03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成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要表决一项议案,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3月0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03月0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2、联系人:张磊 宋晓霞
3、电话:028-85003688
4、传真:028-85003588
5、邮箱:zqb@cdlq.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委托授权书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