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0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集团”)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部分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精工控股集团于2014年5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2,100 万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1月10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精工控股集团2014年11月7日与浙商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延期购回)》,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交易手续,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5年11月10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
精工控股集团于近日与浙商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质押协议书》,将原质押给浙商证券2,100 万股公司股票中的400万股进行了解除质押交易,并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日为2015年2月3日。
截至本公告日,精工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95,940,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28.54%;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87,54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5.7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2%。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