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2月9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荣盛发展(证券代码:002146)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ETF(场内简称:景顺食品) |
基金主代码 | 512210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薛显志 |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 江科宏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薛显志 | |||
任职日期 | 2015年2月10日 | |||
证券从业年限 | 4 | |||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 4 | |||
过往从业经历 | 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助理、风险管理专员、量化及ETF投资部量化及ETF研究员职务。 | |||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 | 基金主代码 | 基金名称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无 | 无 | 无 | 无 |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 |||
国籍 | 中国 | |||
学历、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中证TMT150ETF(场内简称:景顺TMT) |
基金主代码 | 512220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薛显志 |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 江科宏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薛显志 | |||
任职日期 | 2015年2月10日 | |||
证券从业年限 | 4 | |||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 4 | |||
过往从业经历 | 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助理、风险管理专员、量化及ETF投资部量化及ETF研究员职务。 | |||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 | 基金主代码 | 基金名称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无 | 无 | 无 | 无 |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 |||
国籍 | 中国 | |||
学历、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ETF(场内简称:景顺医药) |
基金主代码 | 512230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 | 增聘基金经理 |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薛显志 |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 江科宏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 薛显志 | |||
任职日期 | 2015年2月10日 | |||
证券从业年限 | 4 | |||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 | 4 | |||
过往从业经历 | 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助理、风险管理专员、量化及ETF投资部量化及ETF研究员职务。 | |||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 | 基金主代码 | 基金名称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无 | 无 | 无 | 无 | |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否 | |||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是 | |||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 |||
国籍 | 中国 | |||
学历、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 | 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方正证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5年2月10日起新增方正证券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方正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销售机构信息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邵艳霞
电话:0731-85832507
传真:0731-85832214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二、通过方正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本公司已在方正证券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0)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本次新增开通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在方正证券的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5年2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方正证券可实现上述基金的相互转换。
注:上述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本公司基金转换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方正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