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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众禄基金
    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5-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增加众禄基金

    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2月10日起,增加众禄基金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A类、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B类、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51只基金。

    注:(1)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混合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2)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转入、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转入并限制定投业务,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3)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尚未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管理人公告开放日起实施。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2月10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2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众禄基金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众禄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众禄基金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3日)到众禄基金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众禄基金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众禄基金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众禄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1)客户以非现场方式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众禄基金代销的我司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客服电话4006-788-887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运盛实业”

    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4年12月2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运盛实业”股票(代码:60076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2月9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运盛实业”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