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1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560787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1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政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黄云晴先生、独立董事王其林先生、武学凯先生因事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大会;高管易建军先生列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参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并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65,574,173 | 99.98 | 33,700 | 0.02 | 0 | 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鉴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祖明、张惠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