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8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4年8月完成,公司聘请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担任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015年1月5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15年2月5日与西南证券签订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协议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终止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新时代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西南证券完成。西南证券已指派侯力先生、何燕女士担任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侯力先生、何燕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0日
侯力先生、何燕女士简历:
侯力: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投资银行成都部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先后主持或参与过沱牌曲酒、天歌科技、柳化股份、雪莱特、孚日股份、新钢钒、思源电气、栋梁新材、华西能源、南宁百货、交通银行、莱茵置业等IPO、配股、增发或可转债等融资项目。
何燕: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西南证券投资成都投行部副董事,曾参与或主持过新都化工、南宁百货、蜀虹装备及湖北久之洋等多个IPO、再融资及新三板挂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