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6 股票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15-005
债券代码:122131 债券简称:11片仔癀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片仔癀”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46
回售简称:11片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5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15日为法定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11片仔癀”公司债券利率不调整
特别提示:
1、根据《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利率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片仔癀,代码:122131)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5.70%不变。
2、根据《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5年3月16日,原定于每年3月1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付息日,因2015年3月15日为周日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15年3月16日支付;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期内(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5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片仔癀”债券进行回售申报,若本次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安排。
4、“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本次回售等同于“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5年3月16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1片仔癀”债券。
6、本公告仅对“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期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7、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5年3月16日。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片仔癀 | 指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片仔癀、本次债券 | 指 |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 |
回售 | 指 | “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片仔癀”债券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5年3月16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
回售申报期 | 指 | “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可以申报回售的申报日期,为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5日 |
付息日 | 指 | “11片仔癀”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为债券存续期每年的3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年度付息日为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15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 | 指 | 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即“11片仔癀”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5年3月16日)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申报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二、“11片仔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片仔癀。
3、债券代码:122131。
4、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5.70%,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
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在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2年3月15日,计息期限为2012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
10、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3月15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资信评级情况:2014年5月7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申报、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三、回售价格
根据《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四、回售申报期
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5日。“11片仔癀”在回售申报期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申报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五、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5年3月16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当期2014年3月15日至2015年3月14日期间利息,利率为5.70%。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11片仔癀”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7.00元(含税)。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11片仔癀”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申报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六、回售申报程序
1、申报回售的“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应在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5日正常交易时间内(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46,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对“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5年3月16日)委托申报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七、回售实施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2015年2月11日 | 发布本次回售公告 |
2015年2月12日 | 发布本次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15年2月13日 | 发布本次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2015年2月16日 | 发布本次回售的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
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5日 | 本次回售申报期 |
2015年2月27日 | 发布本次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2015年3月16日 | 发布本次回售结果的公告 |
2015年3月16日 |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有效申报回售的“11片仔癀”完成资金清算交割 |
八、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1片仔癀”债券持有人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5年3月16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1片仔癀”债券。请“11片仔癀”持有人对是否申报本次回售作出审慎判断和决定,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1片仔癀”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九、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等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次债券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对于持有本次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本次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1)纳税人:本次债券的个人投资者;(2)征税对象:本次债券的利息所得;(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次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取得的“11片仔癀”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十、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顺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上街 1 号
联系人:陈玉红、颜春红
电话:0596-2301955
传真:0596-2300313
2、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上市推荐人: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王学冉、吴晓栋
电话:021-38565418/5525
传真:021-3856590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袁璐
电话:021-58409894
传真:021-68875802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