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投资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相关的正式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3、本次投资意向书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投资意向书签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意向书概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新世界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签订《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使用现金约7702万元(最终金额以评估值为准)增资新世界出版社,获得34%的股权。
二、投资意向书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新世界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国外文局(中国国际出版集团),是我国最主要的对外出版机构之一。最初以向海外读者介绍中国历史、文化、音像为主,出版了深受海外读者欢迎的图书,其中不少图书以版权贸易的形式传播到许多国家和地区,累计出书5000多种。为了适应国内外出版业的飞速发展,新世界在2001年进行了重组。改组后的新世界以社会科学、教育、财经、语言学习和参考书为主,兼顾多种选题的开发。新世界出版社拥有9科(全)教辅出版资质,同时拥有互联网出版资质和手机出版资质。
三、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本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协议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公司增资新世界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聘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新世界出版社进行资产评估。
2、公司根据评估结果,拟增资新世界出版社,取得34%股权。
3、公司增资完成后,新世界完成法律变更手续,双方共同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4、公司增资完成后,新世界出版社利用出版资源优势,公司利用发行资源优势,共同开发产品,开展市场经营。通过精品图书、教辅图书的出版,扩大新世界出版社在公司区域内的图书市场占有率;通过出版发行一体化,提高双方在出版发行环节的利润水平。协议生效后,新世界出版社承诺在畅销书优先供货、发货折扣等方面给予公司优惠;公司承诺在专柜陈列、店堂推广、货款结算等方面给予新世界出版社优惠。
四、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通过优势互补,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通出版发行产业环节,延伸产业链,做实安徽“新闻出版强”;利用公司的会员消费大数据信息,策划符合市场需求的出版精品,同时将新世界出版社有版权的精品内容进行数字化,做好外宣精品的出版发行工作;结合中国外文局在海外160个国家和地区的微传播网络,依托发行平台和数字内容聚合上的优势,合力打造全媒体、全球化的数字出版与发行服务平台。公司将结合新世界出版社的品牌优势,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事项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将视进展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投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故本次投资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2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01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投资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中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相关的正式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3、本次投资意向书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投资意向书签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意向书概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皖新传媒”)近日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图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双方共同确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收购法国凤凰书店(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收购完成后,国图公司持股比例为80%,公司持股比例为20%。
二、投资意向书协议主体的简介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国家进出口机构和规模最大的专业性书刊进出口公司之一。成立于1949年,以书刊进出口为核心业务,同时开展缩微制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工艺美术品等文化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印刷加工、纸张经营、仓储物流、物业经营、物业管理、资本运营、展览及版权交易等业务的多种经营。国图公司的书刊出口在全国一直居主导地位,业务网络遍及国内各大城市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海外千余家发行机构、书店、出版社及数十万读者保持密切业务往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的发行手段,打造中盘优势,书刊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以书刊发行为主导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三、投资标的简介
法国凤凰书店位于巴黎塞巴斯多波尔大街,是一家专营中国及亚洲国家书刊的华文书店,是在法国成立时间最早的华文书店,在法国文化界颇有影响。书店既是传播中国文化和信息交流的窗口,又是知识界、汉学家和侨界聚会的场所,在华侨和喜爱中华文化的友人心中有着重要地位。
法国凤凰书店继续在文化领域作出她的贡献,传播着来自中文世界的信息,书店的经营范围包括汉语教科书和字典,影视音像产品,法英中三语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书籍等。书店于2009年获得了由法国文化部颁发的优秀独立书店称号。
四、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央鼓励文化“走出去”的战略部署,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合作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共同确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收购法国凤凰书店,收购完成后,国图公司持股比例为80%,公司持股比例为20%。
2、公司认购法国凤凰书店20%股权。具体方案待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收购完成后,公司主要负责凤凰书店的运营管理,将利用实体书店运营经验,植入文化创意体验,把凤凰书店打造成中国在法国的外宣窗口和交流平台。
4、双方将继续加强海外书店并购重组项目合作, 探索海外文化基地和文化站点可持续盈利的新模式。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法国凤凰书店,是落实中央文化“走出去”战略、开辟海外中国文化“走出去”版图、践行“新闻出版强”的重要举措。完成收购后,皖新传媒负责书店的运营管理,将利用自身丰富的实体书店运营经验,引入文化创意体验,及多元文化业态,把凤凰书店打造成中国在海外的外宣窗口和交流平台,并探索开启海外文化基地和文化宣传站点可持续盈利的新模式。
六、风险提示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事项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将视进展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投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故本次投资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