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4版)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久期配置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债券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首席投资官和首席运营官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集中交易室。集中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面是由部门内部金融工程人员,通过对基金组合进行初步的合规合法分析,并对投资绩效与业绩基准及市场相类似基金比较,提出投资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另一个层面是外部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内部审计部、监察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中信证券以及全球富有盛名的指数服务提供商S&P共同编制和维护,体现了指数编制的先进性;该指数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该指数编制方法、指数数据等相关指数信息透明度高,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收益、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形下,其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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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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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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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投资的情况。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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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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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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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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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
1、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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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30日
2、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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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3、本基金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1)非电子直销渠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
(2)电子直销渠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①“浦发银基易”模式(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
②“银联通”模式(单笔申购)
■
注:通过“银联通”模式申购还需另行支付每笔2元到8元不等的“银联通”平台转账费。具体详见本公司网站。
③“建行借记卡”模式(单笔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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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农行借记卡”模式(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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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上述余额不低于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365 天,2 年指730 天。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部分说明;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里,更新了部分内容;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主要人员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更新;
5、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中,更新了 “基金的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十二、基金业绩”两个部分;
7、在“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更新了“一、资料寄送”和“四、客户服务中心”两个部分;
8、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25,492,433.57 | 93.47 |
其中:债券 | 225,492,433.57 | 93.47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149,092.49 | 3.38 |
7 | 其他资产 | 7,599,116.88 | 3.15 |
8 | 合计 | 241,240,642.94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0,235,000.00 | 7.52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0,235,000.00 | 7.52 | |
4 | 企业债券 | 157,738,437.30 | 115.96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0,051,000.00 | 7.39 |
6 | 中期票据 | 21,097,000.00 | 15.51 |
7 | 可转债 | 26,370,996.27 | 19.39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25,492,433.57 | 165.7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01364016 | 13连普湾MTN001 | 100,000 | 10,839,000.00 | 7.97 |
2 | 0980148 | 09吉安城投债 | 100,000 | 10,572,000.00 | 7.77 |
3 | 124785 | 14青州债 | 100,000 | 10,260,000.00 | 7.54 |
4 | 101353011 | 13西永MTN003 | 100,000 | 10,258,000.00 | 7.54 |
5 | 018001 | 国开1301 | 100,000 | 10,235,000.00 | 7.52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4,770.3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87,789.97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169,288.21 |
5 | 应收申购款 | 517,268.3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599,116.88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20 | 南山转债 | 3,150,280.00 | 2.32 |
2 | 113005 | 平安转债 | 2,955,150.00 | 2.17 |
3 | 128003 | 华天转债 | 2,456,694.00 | 1.81 |
4 | 113003 | 重工转债 | 1,915,760.00 | 1.41 |
5 | 113006 | 深燃转债 | 1,713,902.30 | 1.26 |
6 | 110023 | 民生转债 | 1,684,080.00 | 1.24 |
7 | 125089 | 深机转债 | 1,231,659.00 | 0.91 |
8 | 110017 | 中海转债 | 1,038,000.00 | 0.76 |
9 | 127002 | 徐工转债 | 752,946.93 | 0.55 |
10 | 110011 | 歌华转债 | 597,900.00 | 0.44 |
11 | 110012 | 海运转债 | 560,450.00 | 0.41 |
1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545,150.00 | 0.40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4/01/01-2014/09/30 | 13.33% | 0.18% | 5.59% | 0.15% | 7.74% | 0.03% |
2013/01/01-2013/12/31 | 4.93% | 0.48% | 1.78% | 0.05% | 3.15% | 0.43% |
2012/01/01-2012/12/31 | 9.42% | 0.20% | 4.03% | 0.04% | 5.39% | 0.16% |
2011/01/01-2011/12/31 | -2.21% | 0.25% | 3.79% | 0.06% | -6.00% | 0.19% |
2010/01/01-2010/12/31 | 4.79% | 0.16% | 2.00% | 0.07% | 2.79% | 0.09% |
2008/12/30-2009/12/31 | 0.40% | 0.09% | 0.29% | 0.06% | 0.11% | 0.03% |
2008/12/30-2014/09/30 | 33.88% | 0.26% | 18.70% | 0.08% | 15.18% | 0.18%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4/01/01-2014/09/30 | 12.96% | 0.18% | 5.59% | 0.15% | 7.37% | 0.03% |
2013/01/01-2013/12/31 | 4.45% | 0.48% | 1.78% | 0.05% | 2.67% | 0.43% |
2012/01/01-2012/12/31 | 9.01% | 0.20% | 4.03% | 0.04% | 4.98% | 0.16% |
2011/01/01-2011/12/31 | -2.51% | 0.25% | 3.79% | 0.06% | -6.30% | 0.19% |
2010/01/01-2010/12/31 | 4.19% | 0.16% | 2.00% | 0.07% | 2.19% | 0.09% |
2009/09/22-2009/12/31 | 0.50% | 0.10% | 0.18% | 0.05% | 0.32% | 0.05% |
2009/09/22-2014/09/30 | 31.29% | 0.28% | 18.57% | 0.08% | 12.72% | 0.20%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8%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1% |
M≥1000万元 |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6%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1% |
M≥1000万元 |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6%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1% |
M≥1000万元 |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64%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1% |
M≥1000万元 |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6%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1% |
M≥1000万元 |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1% |
1年≤N<2年 | 0.05% |
N≥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