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5日发出,于2015年2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泰禾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是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堡辛村房地产项目“中国院子”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满足下一步资金需求,北京泰禾就“中国院子”项目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本金45,000万元)本息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北京泰禾另一股东许丽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相同。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泰禾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是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堡辛村房地产项目“中国院子”的开发与建设主体。
为满足下一步资金需求,北京泰禾就“中国院子”项目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本金45,000万元)本息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北京泰禾另一股东许丽文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相同。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镇政府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2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股权结构:福建中维持股93%、许丽文持股7%。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08,059.07 | 534,664.38 |
负债总额 | 449,373.55 | 476,751.89 |
净资产 | 58,685.52 | 57,912.4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借款人: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北京泰禾在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北京泰禾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北京泰禾的另一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北京泰禾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北京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北京泰禾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且此项担保风险可控。北京泰禾另一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510,517.28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