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5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地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23,497,500 股(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5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 123,497,500 股。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减资公告》,截至公告日减资公告披露已满45日,但公司尚未完成股份注销的工商变更手续。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公司实际总股本123,497,500股为基数。公司承诺将于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办理完毕股份回购注销工商变更手续。)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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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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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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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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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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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4年,在重点产品脑膜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增速有所放缓的情形下,公司积极开拓,保持了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一是在胸膜建、护创膜等存量业务上稳步推进并不断完善产品规格、型号,并积极开拓神经外科领域的代理产品市场,持续提升公司业绩;一是在细胞治疗技术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细胞技术和产品成为公司“材料+细胞”的新业务战略的突破口。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356,664.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97%;营业利润为51,100,956.1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06%;利润总额为59,492,714.1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3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03,147.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49%;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2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0%,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32%。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
2014年,公司继续加强营销团队建设,积极进行渠道优化和市场推广。公司自有产品-生物型硬脑(脊)膜补片实现稳定增长,无菌生物护创膜、胸普外科修补膜及B型硬脑(脊)膜补片均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公司代理的进口产品-颅内压监测仪及引流针取得产品注册证,并实现代理收入。
公司新拓展的细胞治疗技术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源细胞标准化生产平台建成并可投入使用面积达1,200㎡,全部通过GMP现场认证;在此平台上,软骨细胞治疗开始临床应用并实现收入;免疫细胞储存自推广上市场就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股东客户的积极参与,“免疫细胞银行”及“存健康”等全新生命与健康理念得到初步认可,部分签约客户已经完成细胞采集、检测合格,正式开始储存,该项目引进技术的当年实现收入。
2.对外投资
自上市以来,公司重视利用资本手段整合行业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1)设立广东冠昊再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为实现细胞技术研发项目化管理,充分利用资源,缩短研发周期,使公司更快、更有效地实现产品开发,降低研发成本,成立全资子公司再生医学公司。《关于成立广东冠昊再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已于2014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将出资款1,0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再生医学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取得了营业执照。
(2)设立广东冠昊生物医用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为开展生物医用材料产品的研发项目,提高研发效率,成立全资子公司医用材料公司。《关于成立广东冠昊生物医用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已于2014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将出资款1,0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并于2014年6月23日取得了营业执照。
(3)参股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入股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已于2014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正式与优得清签订《增资合同》,于2014年9月24日首次对其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其股权比例的16%。优得清的生物型人工角膜是市场上唯一以脱盲为临床指标的生物型角膜产品,截止报告日,已完成全部临床试验的入组病例72例。目前,所有病例均无发生与产品相关的不良事件,从已收获的随访数据显示,术后脱盲率高于原方案设定要求。
(4)设立广州润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新产品研发速度,提高研发效率,同时为了细化项目研发的管理,公司决定由子公司广东冠昊生物医用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广州润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致力于公司在研产品——第二代人工角膜的研究与开发。报告期内,医用材料公司已经将出资款1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润清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取得了营业执照。
(5)设立广州市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新产品研发速度,提高研发效率,同时为了细化项目研发的管理,公司决定由子公司广东冠昊生物医用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广州市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致力于公司在研产品——透明质酸的研究与开发。报告期内,医用材料公司已经将出资款10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美昊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取得了营业执照。
(6)投资北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汇聚一批全球干细胞研究领域的研发精英、技术成果的临床应用研究落户,吸引各种资本,建立一个世界领先的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和产业化转化平台,公司与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广东知光共同出资人民币5,888万元整,设立北昊公司。北昊公司已经于2014年10月27日取得营业执照。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将对应出资款1,059.84万元出资到位,并取得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信会师粤报字[2014]第40408号《验资报告》。
报告期内,北昊公司获得了在大中华(含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区域内对小分子诱导多潜能性干细胞的技术及其他专有技术、公开发表的技术成果享有单独的、排他性的使用权。北昊公司获得的该项技术授权是北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引进的第一个全球干细胞研究领域的研发精英团队及其技术成果,对提高公司在干细胞及再生医学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7)增资科技园
2014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对科技园公司增资7500万元,增资后科技园公司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注资完毕,科技园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领取了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冠昊生物整体经营的健康发展,为公司实现长远规划及业务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增资后科技园公司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2014年7月19日,科技园一期工程奠基开工。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广州市科信局及开发区、萝岗区领导亲临现场为科技园一期奠基石培土。科技园一期总投资人民币1.5亿元,将于2015年底竣工,届时将新增建筑面积52940平方米,包括“实验、生产楼”三幢、“研发、检测楼”一幢、倒班楼一幢、地下车停车场。科技园成立以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和资源,作为孵化器的启动基地,引进入孵企业,搭建孵化服务平台,并提供孵化服务。报告期内引进入孵企业23家,其中“千人计划”专家创业企业2家,入孵企业涉及肿瘤细胞治疗、蛋白质重组、分子诊断基因检测试剂盒、可吸收生长因子复合敷料、生物型人工眼角膜、益生菌等领域, 2014年度开始实现营业收入。公司对入孵企业有优先入股、收购选择权,公司届时将根据入孵企业的发展进度而决定是否入股或收购。
(8)终止与宝瑞莱合作
《关于终止增资广州宝瑞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9月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参股宝瑞莱的进展情况如下:
2013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广州宝瑞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3年7月27日发布《关于增资广州宝瑞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13-68),上述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在增资磋商阶段,合作各方因自身原因退出合作,导致原增资计划终止。公司未与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增资协议,也未缴纳相关增资款项。公司正在积极另行寻求其他合作方开展动物中心建设事宜。
3.产品生产及规范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生产调度,合理安排原材料供应及采购成本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生物材料生产部投产各类产品、发货近10万片,确保了销售需求。
2014年8月24日,人源组织工程化再生软骨(ACI)新增生产场地通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生物材料生产部通过2014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内部质量体系审,2014年度CE年审,2014年度管理评审以及ISO13485的年审。
4.产品研发及注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研发工作按计划进展顺利:冠昊生物人工角膜已获取型检报告,进入临床试验前期;注射型透明质酸已获取型检报告,进入临床试验前期;胶原膜支架材料已完成产品设计与样品制备,一期动物软骨损伤修复实验已完成;骨填充材料临床试验进行中,报告期内已经入组30余例;脱细胞基质的仿生纳米改性技术已结题,实现技术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在细胞领域布局,获得鑫品生医免疫细胞储存技术授权,进入免疫细胞储存领域。为丰富公司正在搭建的细胞产品及技术平台,公司从台湾引进免疫细胞存储技术。2014年6月30日,公司与鑫品生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品生医”)签订有关免疫细胞储存技术《技术授权合同书》,2014年7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鑫品生医授予冠昊生物在中国大陆区域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区域)单独的、排他性的授权。授权包括所授权技术的专利权和技术秘密等。该技术引进对丰富公司细胞治疗技术及产品种类,以及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成的1200平方米人源细胞标准化生产平台均通过GMP认证,为免疫细胞存储业务提供了保证。免疫细胞储存的市场化运作进展顺利。免疫细胞项目二期冷冻库的土建工程以及厂房建设已进入施工阶段,免疫细胞冻存设备设施包括液氮存储罐,免疫细胞冻存罐等均采购到位,划于2015年下半年投入使用。随着免疫细胞存储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拓展免疫细胞治疗应用领域,包括肿瘤治疗方面和免疫细胞抗衰老领域,并计划首先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寻求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同时又通过临床医疗机构寻求潜在存储客户,使免疫细胞存储和免疫细胞治疗业务相互促进。
公司在再生医学材料基础上,积极拓展“支架+细胞”的技术线路。公司于2013年引进的ACI技术已于2014年一季度通过广东区域内首批2家医院 “广东省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报告期内,已经完成6例ACI手术,根据回访资料,部分踝关节软骨缺损修复患者、膝关节软骨缺损患者术后3个月MRI显示,与其他产品报告中随访6个月的MRI表现相符,间接证实使用公司ACI技术的软骨细胞增殖与成熟明显较快,手术效果达到或好于预期,手术均取得成功。
在产品注册上,2014年4月,公司完成生物型硬脑(脊)膜补片(商品名:脑膜建)变更生产地址重新注册(新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60539号);2014年7月,公司完成胸普外科修补膜P型变更生产地址重新注册(新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61403号);2014年8月,公司完成颅内压监护仪的首次注册(按国家局要求,产品拆分为颅内压监测仪和颅内压测量及引流针,注册证号分别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213807号和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213808号)。2014年9月,公司完成胸普外科修补膜B型变更生产地址重新注册(新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61755号); 2014年12月,完成组织补片补充资料并提交至审评中心。
5.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项目申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及无形资产保护,共申请了4项专利(实用新型),获得4项目专利,其中1项发明专利,目前公司专利已授权94项,其中69项发明专利;已申请中国专利奖、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等奖励,均已获得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广州市技术工程中心资质认定;无菌生物护创膜项目获得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体外增加老龄患者软骨细胞群体倍增次数的方法及其应用研究”获得2014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广东冠昊生命与健康产业园公共平台获得2014年广州市科技局立项;广东冠昊生命健康产业园孵化器项目获得广州市战略新兴产业平台专项立项;冠昊生命与健康产业园通过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全年累计获得政府补贴496.8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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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内部架构优化、员工队伍建设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进行了内部架构调整,优化岗位人员结构配比,提高基础工作水平;改善劳动关系,健全用工管理制度,发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推行总经理午餐会加强员工沟通与交流;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售股解禁,使参与激励人员分享了公司发展成果,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凝聚力。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的安排,科技园公司承担行政、工程、项目管理、注册报批等孵化职能,研发项目公司化管理为研发项目提高效率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员工基本稳定,无关键、重要岗位的人员流失,未发生劳动争议事件,员工素质与技能提升培训持续开展。
7.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4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对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为A。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模式,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等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交流。
公司积极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率先在公司官方网站改版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板块,并搭建起投资者短信平台,使得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及时、通畅。全年累计接听投资者热线50余次;书面回复互动易提问512个问题,回复合计4万余字;现场接待调研机构9批次,完成调研记录9篇。参加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东兴证券等策略分析会10余次。
公司获得投资者的一致认可及好评,入围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证券日报联合举办的“最受投资者尊重上市公司”评选名单。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利军先生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网主办的评选活动中,荣获“金治理-社会责任公司董秘奖”。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4)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分部报告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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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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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3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等8项具体准则、并于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同日公布且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规定,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该类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法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规定,将该类股权投资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条——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该类股权投资,因此不存在需要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及进行追溯调整的该类股权投资。采用修订后的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报告期内本公司暂无设定受益计划。采用修订后的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进一步规定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以后不会重分类至损益项目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项目两类。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规定,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仍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确定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采用修订后的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采用修订后的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定,本公司计量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已在重大方面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了披露。采用修订后的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产生影响。
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定,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各参与方受 到该安排的约束;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属于合营安排的权益性投资。
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定,本准则所指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是指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使企业参与其他主体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可变回报的权益。 在本准则中,其他主体包括企业的子公司、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本公司已按该准则要求将本公司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进行了充分披露。
报告期内本公司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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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4年度出资设立了西藏冠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冠昊再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冠昊生物医用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润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新设立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己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卫平
2015年2月12日
| 股票简称 | 冠昊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238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周利军 | 胡珺 | ||
| 电话 | 020 3205 2295 | 020 3205 2295 | ||
| 传真 | 020 3221 1255 | 020 3221 1255 | ||
| 电子信箱 | ir@grandhopebio.com | ir@grandhopebio.com |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萝岗区玉岩路12号 | 广州市萝岗区玉岩路12号 | ||
| 2014年 | 201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2年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营业收入(元) | 190,356,664.64 | 168,501,935.02 | 168,501,935.02 | 12.97% | 147,020,069.08 | 147,020,069.08 |
| 营业成本(元) | 22,116,551.48 | 16,964,293.29 | 16,964,293.29 | 30.37% | 10,413,900.46 | 10,413,900.46 |
| 营业利润(元) | 51,100,956.18 | 38,403,139.24 | 38,403,139.24 | 33.06% | 33,170,947.54 | 33,170,947.54 |
| 利润总额(元) | 59,492,714.17 | 46,371,599.84 | 46,371,599.84 | 28.30% | 41,555,112.96 | 41,555,112.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103,147.10 | 40,573,894.14 | 40,573,894.14 | 23.49% | 37,031,451.28 | 37,031,451.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43,016,749.68 | 33,800,702.63 | 33,800,702.63 | 27.27% | 29,901,253.12 | 29,901,253.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448,671.67 | 41,487,995.85 | 41,487,995.85 | 57.75% | 49,124,920.92 | 49,124,920.9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295 | 0.3361 | 0.3361 | 57.54% | 0.402 | 0.40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3 | 0.33 | 24.24% | 0.30 | 0.3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3 | 0.33 | 24.24% | 0.30 | 0.3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0% | 8.68% | 8.68% | 1.32% | 8.37% | 8.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8% | 7.23% | 7.23% | 1.35% | 6.76% | 6.76% |
| 2014年末 | 201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2年末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期末总股本(股) | 123,595,000.00 | 123,445,000.00 | 123,445,000.00 | 0.12% | 122,200,000.00 | 122,200,000.00 |
| 资产总额(元) | 619,537,080.57 | 572,518,192.26 | 572,518,192.26 | 8.21% | 541,989,173.87 | 541,989,173.87 |
| 负债总额(元) | 87,924,847.51 | 74,361,124.22 | 89,139,274.22 | -1.36% | 87,883,584.38 | 87,883,584.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31,612,233.06 | 498,157,068.04 | 483,378,918.04 | 9.98% | 454,105,589.49 | 454,105,589.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3012 | 4.0355 | 3.9157 | 9.84% | 3.7161 | 3.7161 |
| 资产负债率 | 11.86% | 12.99% | 15.57% | -3.71% | 16.22% | 16.22%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112,325 | 41.41% | 150,000 | 0 | 0 | -17,754,150 | -17,604,150 | 33,508,175 | 27.11%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1,112,325 | 41.41% | 150,000 | 0 | 0 | -17,754,150 | -17,604,150 | 33,508,175 | 27.1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7,051,000 | 38.12% | 0 | 0 | 0 | -16,330,250 | -16,330,250 | 30,720,750 | 24.8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61,325 | 3.29% | 0 | 0 | 0 | -1,273,900 | -1,273,900 | 2,787,425 | 2.24%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332,675 | 58.59% | 0 | 0 | 0 | 17,754,150 | 17,754,150 | 90,086,825 | 72.8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2,332,675 | 58.59% | 0 | 0 | 0 | 17,754,150 | 17,754,150 | 90,086,825 | 72.8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123,445,000 | 100.00% | 150,000 | 0 | 0 | 0 | 150,000 | 123,595,000 | 100.00%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8,83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8,873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14% | 40,961,000 | 3,072,075 |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94% | 4,865,874 |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65% | 3,269,922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其他 | 1.94% | 2,401,222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1% | 2,238,995 | |||||
| 徐根明 | 境内自然人 | 1.79% | 2,214,943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8% | 2,199,911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0% | 2,101,604 |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44% | 1,781,605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其他 | 1.12% | 1,387,814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冼丽贤存在关联关系,冼丽贤为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徐国风先生子女配偶之母。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1 |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盆底功能重建软组织修复材料的研发” | 7.3 |
| 2 | 广州市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经费 | 50 |
| 3 | 广州市再生型医用植入器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开发区配套经费 | 17.5 |
| 4 | 广州市专利金奖 | 20 |
| 5 | 广州市专利金奖开发区配套经费 | 10 |
| 6 |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菌生物护创膜”国家经费尾款 | 42 |
| 7 | 广州市科技计划“体外增加老龄患者软骨细胞群体倍增次数的方法及其应用研究” | 100 |
| 8 |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府补助 | 50 |
| 9 | 2013年广州开发区研发费用补贴 | 200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
| 分行业 | ||
| 医疗器械 | 189,251,438.12 | 167,497,994.06 |
| 分产品 | ||
| 生物型硬脑(脊)膜补片 | 158,332,040.40 | 143,903,314.63 |
| 胸普外科修补膜 | 8,108,588.26 | 6,995,947.43 |
| 无菌生物护创膜 | 10,927,431.26 | 7,872,244.45 |
| B型硬脑(脊)膜补片 | 7,714,795.18 | 7,302,493.13 |
| 代理产品 | 2,835,743.66 | 681,220.17 |
| 技术服务 | 1,332,839.36 | 701,864.61 |
| 分地区 | ||
| 北大区 | 45,609,028.45 | 42,065,206.94 |
| 东大区 | 84,042,883.56 | 71,433,510.20 |
| 南大区 | 20,807,177.40 | 18,310,316.11 |
| 西大区 | 38,792,348.71 | 35,688,960.81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医疗器械 | 189,251,438.12 | 21,753,444.06 | 88.51% | 12.46% | 28.46% | -1.43% |
| 分产品 | ||||||
| 生物型硬脑(脊)膜补片 | 158,332,040.40 | 15,711,145.14 | 90.08% | 3.87% | 35.68% | -2.32% |
| 胸普外科修补膜 | 8,108,588.26 | 1,036,232.00 | 87.22% | 57.29% | 64.95% | -0.59% |
| 无菌生物护创膜 | 10,927,431.26 | 1,772,453.12 | 83.78% | 35.16% | -50.75% | 28.29% |
| B型硬脑膜补片 | 7,714,795.18 | 448,115.56 | 94.19% | 609.71% | 1,548.38% | -3.31% |
| 代理产品 | 2,835,743.66 | 2,154,523.49 | 24.02% | 87.32% | 95.74% | -3.27% |
| 技术服务 | 1,332,839.36 | 630,974.75 | 52.66% | |||
| 分地区 | ||||||
| 北大区 | 45,609,028.45 | 3,543,821.51 | 92.23% | 12.11% | 119.26% | -3.80% |
| 东大区 | 84,042,883.56 | 12,609,373.36 | 85.00% | 20.82% | 21.10% | -0.03% |
| 南大区 | 20,807,177.40 | 2,496,861.29 | 88.00% | 3.23% | 9.66% | -0.70% |
| 西大区 | 38,792,348.71 | 3,103,387.90 | 92.00% | 2.41% | 18.08% | -1.06% |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 上年度授予限制性股票未确认回购义务形成的负债,本期予以追溯重述上年报表权益与负债 | 此次前期差错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要求予以披露。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4,778,150.00 |
| 减:库存股 | 14,778,1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