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12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5日起停牌。2015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调查结果可能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筹划有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正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有关机构进行相关咨询论证。为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后续发展,经友好协商,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与意向重组方签署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合作协议,并根据合作协议的安排,已经收到意向重组方支付的第一笔履约保证金。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290000股质押给意向重组方,占公司总股本的1.99%。该合作协议涉及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为:拟采用“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购买资产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股权,该公司以郭志先及其家庭成员为实际控制人,属于木质复合材料及林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停牌期间,公司开展了对标的公司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之中;公司与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律师等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提出的重组方案进行了沟通,但目前尚未与包括财务顾问在内的中介机构签署重组服务协议;配合相关中介机构进行预评估、预审计,为出具报告做准备。公司尚需与重组方签订交易协议,并需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筹划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办事处拆迁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北京办事处与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公司北京办事处所属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水头庄南里19号院的拆迁补偿等事项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根据该《拆迁补偿协议》,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拆迁补偿款总计人民币102012300元,公司北京办事处承诺在2011年8月31日前搬迁完毕并交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拆除。公司北京办事处已于2011年7月收到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首期支付的拆迁补偿款40804920.00元(详见公司2011年7月21日《关于北京办事处拆迁补偿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因承租方北京金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致使房屋所有权人公司北京办事处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也因而未向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剩余60%拆迁补偿款。公司北京分公司作为该房屋具体经营主体,已对违约承租方北京金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一审胜诉(详见公司2011年12月31日《关于北京办事处拆迁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北京金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定公司北京办事处胜诉(详见公司2012年3月24日《关于北京办事处拆迁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3年12月,公司北京办事处上述所属房产已经完成搬迁并交付给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接收拆除,12月27日,公司北京办事处收到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二期支付的拆迁补偿款4000万元。至此,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80804920.00元,占《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总价的79.21%(详见公司2014年1月2日《关于北京办事处拆迁补偿进展情况的公告》)。
近日,公司北京办事处收到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剩余拆迁补偿款21207380元。至此,公司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102012300元。
公司收到上述拆迁补偿款后,将对公司本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