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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数基金关联投资限制3月份有望放宽
    2015-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丁宁 ○编辑 于勇

      ⊙记者 丁宁 ○编辑 于勇

      

      困扰指数基金投资多年的关联交易限制有望在近期被打破。消息人士透露,在新基金法框架内,基金公司履行适当程序后,旗下指数基金的关联交易投资限制最快将于3月份被实际豁免。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豁免的对象不包括主动型基金。

      

      困境:既要复制指数标的 又要回避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市场,防止基金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基金在相关领域内的投资曾被“一刀切”地严格限制。

      根据老版《基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然而,随着部分银行、券商相继上市以及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团的出现,其中不乏基金公司的股东或者产品托管行,相关规定的执行难免遭遇困境,其中尤以指数基金投资的问题最为典型。

      “被动管理的指数基金持仓多为指数成分股,且持仓权重也与指数成分权重相近,若因关联关系而不能投资部分成分股,将使得业绩跟踪难度加大。”沪上一指数基金经理告诉记者:“即使通过替代方法也只是权益之计,尤其当禁止投资的股票属一些权重较大的成分股或绩优股时,跟踪误差被放大或难以避免,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破局:最快3月份放宽限制

      鉴于投资环境的变化,已经正式施行的新《基金法》对基金投资关联交易的限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放宽。

      根据新版的《基金法》及《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基金从事关联交易,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然而截至目前,基金在关联交易方面并未有实践意义上的突破。

      不过,记者从某基金公司处了解到,对于指数型基金投资关联交易的限制有望于近期实现有条件豁免,这意味着,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指数基金将实现对指数标的的完全复制。

      “其实大家已经呼吁了很久,监管层也很重视,相信很快就有会正式结果,最快3月份就能取消限制。”该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不过这次放宽只针对指数基金,主动投资产品不在其列。”

      

      前提:有条件豁免 加强信息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对于基金关联交易依旧抱持审慎态度,被豁免的前提是履行一系列必要程序。

      上述人士表示,按照规定,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分析人士表示,从海外监管立法来看,一些无损投资者利益甚至有利于投资者的关联交易是可以有条件豁免的:“减少不甚合理的投资障碍、提高投资管理效率实际上也是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从恒生指数上市基金的实际持仓来看,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持仓中依然持有其母公司恒生银行的股票,因为恒生银行同时是恒生指数中的成分股。”晨星基金姜鹏表示:“此外,DB-X 2020 目标周期ETF的投资顾问DBX Strategic Advisors LLC是德意志银行的全资子公司,该基金的持仓也并不回避其母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