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12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发展双方之间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拓展业务领域,建立新型战略银企伙伴关系,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于2015年2月10日在启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三年内累计不超过5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支持,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双方主体范围
双方合作主体为本公司(含本公司之下属公司,下同)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
二、合作关系
双方将建立全面长远的战略合作关系。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视公司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全力支持公司各项事业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优惠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与资金支持。
公司视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选择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为金融业务的重要主办银行,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等领域与乙方进行全面合作。
三、服务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将充分利用海内外一体化以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相结合的全方位业务综合优势,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1、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和授信审批条件的前提下,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多渠道、多品种、多方式、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业务、保函、保理等),拟在三年内累计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本外币总额不超过50亿元融资额度,并提供资金管理服务、企业年金服务、银行卡服务和个人金融服务。
2、中国银行南通分行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国内外债券发行、杠杆及结构化融资、私募融资、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等服务。
3、中国银行所拥有的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相关政策基础上,通过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的融合,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保单转换贷款、保险项目咨询、险种选择、保险方案设计及承保等全方位保险服务。
4、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时,在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简化业务手续,优化操作流程,实行差别化服务,建立“绿色通道”。
四、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资金将起到保障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扩张,尽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对于本协议所涉及事项履行情况,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