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提示性公告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5-00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近日收到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31号),浪莎内衣被认定为浙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下发文中列示浪莎内衣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3000918,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有效期三年。
浪莎内衣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浪莎内衣将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4号公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2014年浪莎内衣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4年全年的盈利水平。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