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9版)
3)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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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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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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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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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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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3.2.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是以实业投资发展、贸易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2014年度,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确立了参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的合作项目,为公司未来五年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通过集中资源、资金优势参与实体企业的投资扩展,积极参与国家倡导的城镇化建设,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当前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竞争格局预计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方向的良性发展。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预计未来实业投资发展的趋势会不断扩展。
3.2.2公司发展战略
以实业投资发展为主的经营思路,紧跟国家宏观政策规划方向,不断寻求促进公司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稳定盈利,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的行业,在实现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投资。
3.2.3经营计划
1、经营目标
2015年在以实业投资为主的经营思路基础上,加强与参控股公司的全面沟通,争取获取稳定投资回报;按照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做好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及按计划投入工作;做好公司现有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鉴于2015年度公司预计没有2014年度的政府收储土地补偿款收入,预计2015年度经济效益较2014年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回落。
2、工作思路
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跟国家宏观政策规划方向,进一步优化资产,注重效益,稳健经营,加强规范经营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并控制规避投资风险,面向国内、国外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努力把股份公司建设成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竞争实力的以参控股优质公司为主的实业投资型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利润最大化。
3、工作重点安排
A、加强对股份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业务、资产管理工作。按计划做好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工作,全面启动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开发有限公司对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工作;做好优质资产的开发建设工作,如做好公司及子公司广东润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地块的开发建设;做好委托贷款业务产生效益的跟踪核算工作等。
B、继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巩固内控制度及《内控手册》的贯彻落实。
按照"以制度管人、遵程序办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水平,做到"事前审查,事中跟踪落实,事后稽核检查"。
C、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市场前景广阔、获利能力强的行业投资。
公司将对市场前景广阔、获利能力强、见效快的行业加大投入,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D、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与参控股公司的信息沟通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监管部门、交易所、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规范有序发展,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E、加强公司管理层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能力。
抓好公司文化建设,提高管理层素质。加强管理层的业务学习和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队伍。
F、结合公司经营业务性质特点,遵照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已发放委托贷款的借款单位经营状况贷后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委托贷款风险;加强对参股公司的风险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相关部署全面落实风险跟踪检查责任,及时分析参股公司财务状况,使董事会及时掌握参股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为保障,优化投资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努力构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做优做强广东明珠。
3.2.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预计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回笼投资资金,以及现存自有资金并开展多种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
3.2.5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是:关注对外参股公司、委托贷款客户经营状况可能出现异常的风险,关注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违反相关协议约定的风险。公司需及时跟进对参股公司、委托贷款客户的经营状况了解、分析、调研,及时防范、降低因参股公司、委托贷款客户经营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的投资损失,加强对投资行业管理的风险控制,在现有人员、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参股投资领域人才、技术培养;公司需及时建立完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开展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工作。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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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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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与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14年11月20日在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48100003709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5,200万元,占出资额的76%;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800万元,占出资额的19%;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额的5%。
董事长:张文东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