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海隆软件 证券简称:002195 公告编号:2015-009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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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未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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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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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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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里程碑式的一年。在董事会的领导及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为公司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重组的完成,标志着公司已由单一的软件外包服务企业转变为“基于互联网平台集信息服务和软件外包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快速增长的机遇,软件外包服务业务规模亦稳步增长,公司盈利水平创历史新高,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201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营业收入为65,40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4.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39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01.70%。其中:(1)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领域,子公司二三四五业绩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二三四五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59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0.10%,净利润21,76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4.73%(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644万元,超过本次重组时作出的2014年度业绩承诺目标(即1.5亿元)的幅度达44.30%;(2)软件外包服务业务领域,在日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及人力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下,公司软件外包服务业务仍保持稳步增长,2014年度内实现营业收入43,22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47%,净利润3,417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5.95%。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完成日即“购买日”为2014年9月30日,二三四五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自2014年9月30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仅包含二三四五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且根据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二三四五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海隆软件享有”。因此过渡期2014年1-9月二三四五产生的全部利润归海隆软件全体股东所有,增加购买日二三四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减少合并商誉)
本次重组完成后,为进一步体现公司的战略布局,突出公司的集团化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公司于2014年11月公告了拟以部分自有资金及软件外包服务业务之全部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海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科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软件外包服务业务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以及子公司海隆软件科技的工商设立手续已经完成,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正在积极办理过程中。待全部手续完成后,子公司海隆软件科技将正式成为公司从事软件外包服务业务的主体。
展望未来,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了将公司打造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一流综合服务商”的更高战略目标。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于现有的超过4,000万用户的、规模巨大的互联网上网入口平台,除继续加大现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业务发展力度外,公司还将积极探索与布局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力争将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作为公司新的战略增长点;公司将继续深化“二三四五”品牌及“海隆”品牌的双品牌发展战略,在为更广大的客户群体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更改,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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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0号《关于核准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庞升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并于2014年9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五”)34.51%股权、吉隆瑞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投资”)100%股权、吉隆瑞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信息”)100%股权之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股份发行等事宜。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二三四五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为2014年9月30日,确定2014年9月30日为收购完成日,取得二三四五100%控制权,即购买日。
由于公司收购二三四五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三章第十七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公司201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包括二三四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章第三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由此,二三四五2014年10-12月的收入、费用、利润将纳入公司本年度合并利润表,2014年1-9月的收入、费用、利润不纳入公司本年度合并利润表。
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二三四五在过渡期所产生的盈利由海隆软件享有”。因此过渡期2014年1-9月二三四五产生的全部利润归海隆软件全体股东所有,增加购买日二三四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减少合并商誉。
(4)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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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