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18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复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重大事项正在筹划,可能影响股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5年2月16日起公司股票实施临时停牌。
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于2015年2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7日复牌。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19
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
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内部的优质信用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中天城投”或“公司”)给控股子公司和有条件的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既能有效控制风险,同时这一信贷资金的保证模式也赢得了金融机构的认同。
为充分利用银企合作、企企合作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或从事经营活动需要由母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或从事经营活动需由有条件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七家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100%)、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0%)、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提供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的额度,具体如下:
1、对担保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和担保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需要由母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等事宜提供担保额度控制在70亿元内。拟担保额度分配如下: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2、公司为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可能会出现的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或上述七家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或从事经营活动需由具有担保条件的上述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控制在20亿元内。
4、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担保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根据实施情况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的担保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八匹马房交中心1楼
(3)法定代表人:李凯
(4)注册资本:275,000万元
(5)经营范围: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及类金融的投资、咨询、管理;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服务;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住宿;餐饮(中餐、西餐类销售、含烧烤、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凉热饮品制售);销售烟、酒及预包装食品(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在分公司经营);游泳池、健身房、水疗房(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会议、会展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110,065.27万元,净资产336,104.1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251,992.22万元、净利润29,167.93万元。
2、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花园玉兰园)
(3)法定代表人:李凯
(4)注册资本:12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休闲健身;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批零兼营。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39,188.45万元,净资产142,505.89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557,246.76万元,净利润98,014.81万元。
3、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渔安村村委员会办公室
(3)法定代表人:张智
(4)注册资本:167,5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土地整理、复垦、利用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从事旅游产业、绿色产业的建设、经营(涉及审批及许可的凭审批、许可手续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281,499.65万元,净资产192,951.77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249,903.75万元,净利润34,977.64万元。
4、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八匹马房交中心1-4号
(3)法定代表人:陈畅
(4)注册资本:48,000万元
(5)经营范围:矿产资源投资、经营和服务管理;投资和经营矿产资源及能源项目、商品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44,195.05万元,净资产43,410.63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1,378.58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因此暂无营业收入。
5、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天办事处航天大道新天园区大楼二楼
(3)法定代表人:黎帮友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及管理、农业(含畜牧业)投资及管理;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土地整理、复垦、利用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从事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绿色产业的建设经营;酒店投资与经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销售;环境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咨询;建筑工程维修。(涉及审批及许可的凭审批、许可手续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34,143.09万元,净资产118,562.24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328.66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因此暂无营业收入。
6、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管委会26层23号房
(3)法定代表人:李凯
(4)注册资本:70,100万元
(5)经营范围:金融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与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投资与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会务服务;物业管理。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87,036.18万元,净资产57,333.08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8,622.52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因此暂无营业收入。
7、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104号2栋
(3)法定代表人:李正楠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演艺活动策划(不含演出经纪);文化艺术创作;文化活动的交流策划;广告代理、设计、发布;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区域许可经营)。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79,252.08万元,净资产24,873.50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109.42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因此暂无营业收入。
8、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
(3)法定代表人:罗玉平
(4)注册资本:171,418.7481万元
(5)经营范围:壹级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拆迁安置及服务、室内装饰装潢;承包境外工程;国内外实业投资、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商业、物资供销(专营、专控、专卖及专项审批的商品除外);高新产品开发、高科技投资;农业、工业、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的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教育产业投资;文化传媒投资及管理;酒店投资及管理;旅游业投资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含壹级土地开发,法律限制的除外);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及投资管理;会议展览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
(6)关联关系: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母公司。
(7)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478,286.33万元,净资产763,532.08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1,139,090.84万元,净利润160,230.7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金融机构或企业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
四、实施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该期限为董事长签署新增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19,423.5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730,032.73万元的98.55%。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741,923.5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0,825.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76,100.00万元、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224,502.5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20,000万元、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77,996万元;另外为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无违约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母公司向上述七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或上述七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均为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各担保子公司目前或在今后都能够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并取得经营利润,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接受公司担保的金融机构也会严格遵守其执业规定,从而形成对贷款资金或项目融资风险的总体控制,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负债水平,并对公司实施担保的风险构成制约。
2、尽管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较大,但绝大部分担保为被担保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70亿元和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20亿元,目的在于满足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的有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70亿元和子公司为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20亿元。该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并且公司目前发生的对子公司担保基本上是在提供资产抵押的基础上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20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新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并对部分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六项准则。上述新发布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自其发布之日(2014年7月23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新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陆续修订和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以及其余未变更的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深圳巨潮资讯网2014年年度报告附注部分《变更后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编制2014 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1、在2014年以前,本集团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上述权益性投资应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集团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31,130,000.00元(其中原值191,130,0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0,000,000.00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1,130,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值191,130,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60,000,000.00元),资产总额无影响。
2、在2014年以前,本集团将1年以后摊销的递延收益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负债,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财务报表新增递延收益项目,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其他流动负债88,531,816.00元,调增递延收益88,531,816.00元,负债总额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21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于2015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梅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4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2014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在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等方面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意见是客观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将2014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出具对内控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14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议案》,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提供母公司担保额度700,000万元和子公司担保额度200,000万元,是为了满足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政策的相应条款。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22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15年2月14日以现场方式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4日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公司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12人,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7,055,991.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0,705,599.12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02,121,380.61元,减母公司2014年度实施的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386,091,687.60元,母公司2014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1,892,380,085.13元。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预计共送红股858,612,240到861,138,740股,派发现金股利343,444,896.20元到344,455,496.2元。本次分红方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86,785,848.43元到690,322,948.9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截止2014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2,260,450,114.93元,201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预计共转增1,717,224,481股到1,722,277,481股,转增后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543,225,633.93到539,648,634.93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14CDA3038),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1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2014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议案》,同意因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的有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1、对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需要由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等事宜提供担保额度控制在70亿元内,额度分配具体如下: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资源控股有限公司5亿元,中天城投集团乌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亿元,中天城投集团贵州文化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2、公司或上述七家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或从事经营活动需由具有担保条件的上述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控制在20亿元内。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关于明确为子公司和子公司为母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的公告》。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各项条件。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下转8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