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研究·宏观
  • 8:专版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5年2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1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44版:信息披露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4、基金经理小组确定个性化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资产配置周会及债券(股票)周会决议确定基金投资组合,同时制定每周组合调整方案。组合调整方案经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本基金基金经理负责组织执行,并就需要临时调整的计划向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报批。

      5、风险管理部实时监控投资风险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以及事后跟踪分析,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监察稽核部门及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本基金投资的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以及其他风险进行全程监控。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0.2%

      本基金以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为主,以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健投资收益为目标,而以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这种绝对收益比较基准为基础再加上一定的收益溢价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收益类产品,可以满足追求本金安全基础上持续稳

      健收益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2、 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0.70%,即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按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15%,即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4、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人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公式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5、上述1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6、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7、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费率实施前三个工作日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申购和赎回费用

      本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费均为0。

      2、转换费用

      (1)本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各只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费用)按照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列示执行。如标准申购费率(费用)调整,基金转换费的计算相应调整。

      3、电子商务交易,包括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和400-887-9555的电话交易,详细费率请查阅招商基金电子商务平台。

      4、基金管理人可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程序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应在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整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以及销售服务费费率。如因此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费率实施日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销售机构”。

      4、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6、 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一)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

      7、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7日

      (上接1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