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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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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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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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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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20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9%,增长稳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84.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18%,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各类项目进展顺利,产能不断提高,“客户认证”和客户评优等活动持续进行,市场不断开拓,销售接单稳定;公司型材、管材和棒材的产能超10万吨,报告期末订单持有量超8千吨。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和新品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共投入9,438.65万元,占营业收入4.21%。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02项、外观设计专利29项;另有20项专利的申请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中,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公司在专注于轻合金材料的研发与制造的同时,结合自身需求,抓住投资机会,抓紧建设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将3D金属打印产业做大做强,发展新增长点。
未来一段时期,公司要抓住企业发展的良好机会,利用好外部资源,对公司实施国内外产业并购和整合的思路进行梳理,提升产业运作效率,以抓住行业整合机会,促进公司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2014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37号等八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出售子公司苏州智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德莫特(无锡)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说明如下:
报告期,公司于2014年8月9日与苏州华创赢达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苏州智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持有的苏州智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75%股权自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实际转让,苏州智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2014年8月20日办妥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报告期,公司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德莫特(无锡)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2021340000132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640万美元,公司认缴出资448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4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合资经营企业并新设全资子公司建设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项目的议案》,拟注销该公司。截至目前,其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报告期,公司设立江苏亚太霍夫曼金属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2021300022109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4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出资2,000万元;2015年2月11日,公司第二次出资3,000万元,合计出资5,000万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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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福海
201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