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的有关通知,李振国先生提前解除了原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限售流通股11,500,000股,另将其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8,75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12个月。相关解质和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8,674,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1%。此次股份解质及质押后,李振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70,750,000股,质押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2% 。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5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年度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钟宝申、董事李春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振国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李振国先生代为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1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5年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人民币,2015年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5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调整》提案,2015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拟调整如下:
■
(下转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