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37版)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5-010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0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15年3月9日下午15:00—3月10日下午15:00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九)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1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审议2015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8.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津贴的议案;
9.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1.1 选举赫喆担任公司董事
11.2 选举赵学荣担任公司董事
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一)、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如附件二)采取来人、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15年3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7
2、投票简称:金财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金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如议案11中1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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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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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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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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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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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结果查询。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岩 李燕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传 真:010-6230959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91
(二)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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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在非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所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选举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请在所列每项议案之“表决结果”栏中填写同意的股数,否则无效。 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5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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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5-01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3月5日(周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朱烨东先生、独立董事宁家骏先生、保荐代表人郭兆强先生、财务总监赵学荣女士和董事会秘书贺岩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5-01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陈绪华先生的通知,陈绪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9月16日,陈绪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5,820,000股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2014年9月,因公司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陈绪华先生质押股份增加1,164,000股,合计6,984,000股。
1.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2015年2月5日,陈绪华先生将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8,489,551 股的4.4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17,896,438股的39.0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权质押情况
2015年2月12日,陈绪华先生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2,710,0000股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12日,到期购回日为2016年2月12日。
上述质押已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目前,陈绪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96,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共质押公司股份13,5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49%,占公司总股本的8.52%。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