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9,95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1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1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丁彩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将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丁彩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丁彩霞女士简历
丁彩霞,女,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2000年5月参加工作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证券部主管、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2012 年 9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十四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丁彩霞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
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
申请的9,950万元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9,95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4.75亿元。
●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56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9,95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杜拓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截至2014年9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185,650.7万元,负债总额为113,998.79万元,净资产为71,651.92万元;2014年1-9月利润总额为9,634.21万元,净利润为7,996.3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9,95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其中:河南登封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洛阳银行郑州航海路支行4,950万元,担保期限5年。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担保均为新增担保额度,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9,9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9.59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9.56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9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0.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3%。若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0.9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5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
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
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
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本次为林丰铝电担保额度为最高额4,000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林丰铝电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6.35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56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林州市横水凤宝工业区
法人代表:马路平
注册资本:33,168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
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319,518.02万元,负债总额为282,771.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6,370.49万元; 利润总额为2,410.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15.2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林丰铝电在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融资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办理委托贷款,以林丰铝电部分生产设备及其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的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进行抵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用于本次融资所述的抵押设备,经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评估,林丰铝电部分生产设备评估值为4967.03万元(亚豫评报字[2005]1号),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评估值为3196.46万元(亚豫评报字[2015]2号)。融资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本次公司对林丰铝电提供的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9.59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59.56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94%,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0.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额8.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3%。若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90.9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5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4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9,95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