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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16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F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宏杰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290,131,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4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81,089,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51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9,041,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54%。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86,168,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41%;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5%;弃权3,706,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046,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95%;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9%;弃权3,706,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756%。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6,1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97%;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29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330%。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6,35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86%;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696,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34,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848%;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696,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435%。

      11、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286,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35%;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85,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45,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33%;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85,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951%。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286,230,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4%;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3,822,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08,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0%;反对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6%;弃权3,822,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63%。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205,920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3.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2 发行方式及时间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3 发行对象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5 发行数量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6 认购方式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7 限售期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8 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9 上市地点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3.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同意86,53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1698%;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8%;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32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7,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607%;反对1,1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76%;弃权3,21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17%。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205,920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同意87,865,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346%;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3%;弃权2,803,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49,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19%;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9%;弃权2,803,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32%。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同意286,006,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84%;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5%;弃权3,867,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85,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826%;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9%;弃权3,867,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325%。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6.1 公司与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86,890,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623%;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2%;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10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205,920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2 公司与深圳市龙源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86,890,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623%;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2%;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10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205,920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3 公司与北京开元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286,0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2%;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4 公司与北京卓远财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286,0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2%;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5 公司与北京力天科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286,0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2%;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6 公司与达孜和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286,0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2%;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7 公司与长江万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286,0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2%;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8 公司与深圳智为创联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286,0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2%;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9 公司与深圳市富邦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286,096,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92%;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6.10 公司与郭宏杰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同意86,890,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623%;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2%;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105%。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205,920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74,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908%;反对1,02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30%;弃权3,0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62%。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86,81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756%;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3%;弃权3,857,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421%。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205,920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95,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192%;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9%;弃权3,857,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59%。

      1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286,017,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21%;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5%;弃权3,857,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4%。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95,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192%;反对25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49%;弃权3,857,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59%。

      1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87,272,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46%;反对326,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5%;弃权2,5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0,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445%;反对32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50%;弃权2,5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0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大凡律师事务所罗勇律师、张洪剑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经审核验证,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现场与会人员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上午9:30在成都市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郭宏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述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亚会A审字(2015)006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575,940.34元,净利润为-54,955,055.57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1,144,629.9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因此,公司2014年度无利润可分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的整体水平,本着谨慎性的会计原则,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上述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股改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股改赠与资金专项说明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意见书,公司决定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审计相关的合同。

      上述议案报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3月9日下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上午11:00在成都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勇力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亚会A审字(2015)006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575,940.34元,净利润为-54,955,055.57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1,144,629.9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因此,公司2014年度无利润可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14年公司对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公司内控还存在一定的疏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股改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3月9日下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8日15:00至2015年3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F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出席对象:截止2015年3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续聘201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3月8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5、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50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见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9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人:李笛鸣、吴胜峰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赠与资金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将公司2014年度股改赠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股改赠予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约定,201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成都麦田投资有限公司的2亿元赠与资金,随后存入公司指定的存管银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股改赠予资金变动情况

      2014年3月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司赠与资金存管专户资金2,400万元,2014年5月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据(2014)南中执字第26-2号执行裁定书、(2014)嘉执字第317号执行裁定书对公司赠与资金专户划扣了22,765,106元、1,230,000元,合计23,995,106元,基于以上原因,公司赠与资金专户金额为17,600万元,

      三、股改赠予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赠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4年年1月3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制订了《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据此,公司对赠与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对专户资金使用4笔,合计使用17,600万元,分别为:

      1、2014年7月21日专户账户支出2,000万用于对华塑控股补充流动资金;

      2、2014年7月21日专户账户支出3,800万用于对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增资;

      3、2014年7月21日专户账户支出3,800万用于对子公司麦田园林提供项目资金;

      3、2014年8月5日专户账户支出8,000万用于对子公司深圳市康德润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以上资金使用,均经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审议。

      四、股改赠予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14年年末,公司股改赠予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