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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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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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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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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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满城县政府”)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签署《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是根据满城县政府于2015年1月20日举行的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的投票选举结果,公司获选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投资方。
2、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以供热为主,主要满足园区内造纸企业生产所需。根据国家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造纸等聚集区将优先推行热电联产。基于此,本协议把项目名称由原来的集中供热项目正名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最终以政府有关批复文件为准)。
3、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7.3亿元人民币(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建设规模为4台260t/h锅炉+75t/h生物质锅炉配3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并预留远期1炉1机的用地及设备配置接口(实际以最终报送政府批复为准)。
4、本项目投资议案已经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拟于2015年3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基于上述第2点,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呈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相应更名为《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项目仍在申报核准筹备阶段。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满城县位于河北省中部,太行山东麓,辖4镇7乡,总人口38 万,其中农业人口31万,城镇人口 7万,总面积618 平方公里,素有“金缕玉衣的故乡”、“草莓之乡”、“磨盘柿之乡”的美誉。近年来,满城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建设保定生态卫星城,打造平安和谐西花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东接电谷、南联汽车、西抓生态、城兴三产”四大战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城市(镇)化”建设。2008年,全县地区总产值达57.9 亿元,农业总产值达21.1亿元,财政收入达3.0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43元。(摘自满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为建设和经营本项目已成立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满城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9日
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亩。
2、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7.3亿元,由公司设立子公司建设及经营。4台260t/h锅炉+75t/h生物质锅炉配3台3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备,并预留远期1炉1机的用地及设备配置接口(实际以最终报送政府批复为准)。
3、建设计划:2015年底前完成3炉(2用1备)2机的建设并投入使用,2016年底前达到4炉(3用1备)3机的建设规模,余1炉1机视具体用汽情况启动建设。
4、满城县政府保证本项目在纸制品加工区的唯一性,纸制品加工区内不再批准及引进与公司同类的项目。
5、在本项目建成投产且向企业正常供汽3个月内,满城县政府保证严格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规定,对符合该方案所述的加工区内的锅炉进行关停或取缔。
6、满城县政府全力支持公司,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环保、安全生产、纳税申报等方面实行全程服务,使本项目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开工建设的前置审批。
7、公司自行与需热方(企业)签订供热合同。本项目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未经签约需热方同意,不得转让。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大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比重,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
2015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主要供热对象为纸制品加工区的企业,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本项目收入。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纸制品加工区供热及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及上网电价。
3、本项目中的发电部份尚需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其批准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4、此投资协议仅作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环评、立项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