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持有的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5-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 “10通经开”债券(代码:122873)于2015年2月16日在交易所交易中出现异常波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 “10通经开”债券(代码:122873)采用前一日收盘价予以估值。在“10通经开”债券自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7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2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三泰电子(股票代码:00231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三泰电子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