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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2015-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2014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1,376,501,819.691,160,690,697.5818.59%
    营业利润67,086,640.06-102,714,129.56165.31%
    利润总额69,142,247.27-98,067,781.8017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49,325.01-82,106,907.32169.73%
    基本每股收益(元)0.08-0.251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0%-12.30%15.30%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4,193,735,784.432,109,536,911.859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87,784,546.46623,112,189.49411.59%
    股 本723,043,615324,490,00012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4.411.92129.69%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76,501,819.69元,较去年增长18.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49,325.01元,较去年增长169.73%,主要原因系公司医药板块通过产品销售结构优化,销售毛利较去年有较大增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全部实施完成,台州前进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分别增加了98.80%、411.59%,主要原因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4年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15年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

    公司于近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会按照相关程序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维金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5年2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5:00至2015年3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458号台州开元大酒店议事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5日。

    6、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1.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
    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1.12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1.1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2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

    (3) 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一、二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 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股东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99;投票简称:“海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审议事项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以下三项议案100.00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1.00
    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1.01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02
    1.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3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1.04
    1.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1.05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1.06
    1.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07
    1.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1.08
    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09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1.10
    1.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1.11
    1.12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12
    1.1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1.13
    1.1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1.14
    2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3.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投票举例

    1)如某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099买入100.00元1股

    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099买入1.00元1股
    362099买入2.00元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5:00至2015年3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刊登于2015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李有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上述报告书中的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上述报告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邮政编码:318000

    电话:0576-88820365

    传真:0576-88820221

    联系人:蒋如东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 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1.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   
    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1.12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1.1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2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 生 / 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有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海翔药业

    股票代码:002099

    法定代表人:杨思卫

    董事会秘书:许华青

    证券事务代表:蒋如东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0576-88828065

    联系传真:0576-88820221

    电子信箱:stock @hisoar.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1.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
    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1.12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1.1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2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5年2月17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独立董事的任期自 2013 年7月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要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5年3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投资发展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收件人:蒋如东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828065

    传真:0576-888202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

    2015 年2月17日

    附件: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有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 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1.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8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   
    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1.12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1.1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2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