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24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31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5-25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在2014年11月11日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该报告中第三节“持股目的”第二条:“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公告附件二中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选项为“否”的内容表述不一致。现将该条款更正如下:
原文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再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4年11月7日以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简称“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未继续减持本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宁国农资和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承诺: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公司股票。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致使公司公告内容前后存在表述不一致的情况,造成了投资者对该事项的误解,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