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的“13天房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
公告
旗下基金持有的“13天房债”债券估值方法变更的
公告
2015-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13天房债”债券(代码:122302)2015年2月17日交易不活跃,成交价格严重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2月17日起对上述基金持有的“13天房债”债券的估值价按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在“13天房债”债券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按市场价格对其进行估值,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