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5-007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2月25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泰”)通知,中国银泰于2015年2月25日与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程少良先生签订了《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与程少良关于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国银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程少良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24%。中国银泰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83,929,7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829%,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银泰持有本公司股份108,929,736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705%,程少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24%。《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转让方: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程少良
2、目标股份:
中国银泰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24%。
3、转让价款:
根据双方协商,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前六十个交易日京投银泰股票收盘价均价50%为基础,双方确定目标股份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750万元。
4、股份转让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1)以现金支付;
(2)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5、协议生效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已经中国银泰的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
本次股权转让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上市公司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履行相应批准手续(如有强制性规定)。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有关本次股份变动的详细情况,详见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有关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待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5日